個人進修開支
2.
問:
個人進修開支包括些什麼 ? 除了課程費用或課程所用的物品外,考試費也包括嗎 ?
答:
個人進修開支包括課程費用及考試費,以及從課程主辦人購買的課程所需物品。但資本性支出如進修電腦課程所購買的電腦,及上課的交通費均不包括。
3.
問:
納税人就參加專業團體(例如:香港會計師公會)為其成員主辦的考試所支付的考試費是否可獲扣除 ?
答:
如納税人是為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需要的資格而參加考試,他/她所支付的考試費可獲扣除。
6.
問:
一名市場推銷員聘用私人教師學習普通話的費用是否可獲税務扣除 ?
答:
雖然學習普通話可能與取得或維持該名納税人的受僱工作有關,但即使該名納税人能出示私人教師發出的收據以證明有關費用,有關費用仍不可獲税務扣除。只有由指明的教育提供者;行業協會、專業協會或業務協會開辦的教育課程或由《税務條例》附表 13指明的機構所審定或認可的訓練或發展課程才是訂明教育課程。由於私人教師並非指明的教育提供者,有關的費用並非與訂明教育課程有關,因此不符合税務扣除的條件。
7.
問:
一個有意轉為職業司機的人士參加重型貨車駕駛課程的費用可否扣除 ?
答:
雖然重型貨車駕駛課程與取得受僱工作有關,但該名納税人所支付的課程費用並不能扣除。因為只有由指明的教育提供者;行業協會、專業協會或業務協會開辦的教育課程才能符合扣税的條件。
8.
問:
納税人交了四萬元學費,報讀一個由大學提供的教育課程;但他因病入院而從未上課,所交的學費可否扣税 ?
答:
可申索扣除的學費必須是納税人所修讀的「訂明教育課程」的有關費用,而「訂明教育課程」的其中一項規定是有關課程必須是納税人為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需要的資格而修讀的課程。由於納税人沒有上課,故此不符合修讀的規定,他繳交的四萬元學費不能扣税。
9.
問:
納税人於 2023/24年度繳交三萬元學費,在當年報税時已全部申索並獲得扣除;其後在 2024/25年度,他從「持續進修基金」獲發還一萬元學費。那一萬元是否屬於應課税收入?
答:
「持續進修基金」是政府為了鼓勵市民持續學習而設立的,不屬於從職務或受僱工作所得的入息,所以不屬於應課税收入。但另一方面,可扣減的個人進修開支並不包括由僱主或其他人士發還的款額,納税人只能獲扣除實際支付的數額。因此,當他在 2024/25年度獲發還學費一萬元後,他必須以書面通知税務局。税務局將會發出 2023/24年度補加薪俸税評税給他,以調整先前已扣除的個人進修開支。
10.
問:
我怎樣申請扣除?在哪個課税年度申請扣除?如我付了 20,000元學費,而僱主在同年度內退還 8,000元,我應申請扣除多少,是 20,000元,還是 12,000元?
答:
申請扣除辦法很簡單。你應在付出費用的有關課税年度提出申請;你只須在個別人士報税表內有關方格上填上你在該課税年度內實際支付的個人進修開支款額便可。你無需填寫其他表格。
你應申請扣除的款額的多少,要視乎僱主有否在僱主報税表內,把退還給你的 8,000元申報為你的入息。
如僱主已在僱主報税表內,把退還的 8,000元課程費用申報為你的入息,你應在個別人士報税表內申請扣除你所付出的總數,即 20,000元。
但如僱主沒有把退還的 8,000元申報為你的入息,則你只可以在個別人士報税表內申請扣除 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