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就打擊「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措施展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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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展開諮詢,就落實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提出有關打擊企業「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BEPS)的措施收集意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香港十分支持國際社會就提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逃稅所作的努力。落實打擊BEPS的措施,標誌着我們對國際稅務合作的承諾。」
為應對BEPS,經合組織提出的方案涵蓋十五個範疇的行動計劃,旨在改善國際稅務規則的連貫性、把稅收與經濟活動及價值創造掛鈎,以及提高稅務環境的透明度。經合組織的首要工作是監察四項最低標準的實施情況,即打擊具損害性的稅務措施、防止濫用稅收協定、訂立國別報告的規定,以及改善跨境爭議解決機制。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於本年六月向經合組織表明就整套BEPS方案及其一致實施作出承諾。香港的承諾建基於為實施BEPS措施所需的本地法例獲適時通過。經合組織為落實BEPS方案已成立合作框架,香港目前是當中一員。
陳家強表示:「為了符合BEPS方案的要求,香港需要修訂現行的稅務法律。我們在制訂實施策略時,會確保所訂定的模式既符合國際標準,亦不會影響我們的簡單低稅制。」
他又說:「BEPS方案的實施時間表十分緊迫。為了達致經合組織的規定,我們現時的目標是在二零一七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修訂條例草案。」
香港會集中實施四項最低標準及其關連的措施。我們要優先處理的工作包括就涵蓋經合組織最新指引的轉讓定價規則、自發交換稅務裁定資料、國別報告的規定、跨境爭議解決機制以及多邊協議訂立所需的法律框架。
諮詢文件已上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網頁(www.fstb.gov.hk/tb/tc/consultation-archive.htm)。歡迎公眾人士以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4樓)、傳真(2179 5848)或電郵(beps@fstb.gov.hk)方式,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收入組提交意見。
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將於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
完
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