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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和提交物業税報税表

 


填寫物業税報税表

(1) BIR57

物業税報税表 BIR57 是用作申報個別人士與其他人士聯權或分權擁有的物業的收入。「其他人士」包括法團或團體。

在填寫報税表前,請仔細閱讀隨同報税表一起寄給你的「附註及說明」。以下各點或者對你有幫助:

(a) 報税表的第 4 部分:
   
(i) 你必須在第 4 部分的頂部填寫物業用途,如物業在該年度並沒有出租,請在「沒有」旁邊的方格內填上「tick」號。如物業曾出租,請在「有」旁邊的方格內填上「tick」號,並在第 4.1 至 4.4 部分填寫出租詳情。
   
(ii) 出租收入包括該年度已收或應收的租金、租約頂手費和已追回的租金。已追回的租金是指在過往年度無法收到而獲准扣除,但卻在該年度內追回的租金。
   
(iii) 只有業主同意繳付及已實際支付的差餉和不能追回的租金才可申索扣除。地租、管理費、裝修或翻修開支是不可扣除的項目。
   
(iv) 《税務條例》規定,劃一免税額為租金收入扣除不能追回租金及業主支付的差餉後餘額的百分之二十,當作修葺及支出款項。本局在評税時會自動作出扣減。
   
(v) 在計算應課物業税額時,購置出租物業的按揭貸款利息不會獲准扣除;這些貸款利息支出,只有在個人入息課税中才會獲本局考慮准予扣除,但有關申請必須在個別人士報税表 BIR60 提出。
   
(b) 報税表的第 1 部分:

如任何一位業主希望選擇在該年度以個人入息課税方法評税,請填寫在第 1 部分內的「選擇個人入息課税」一欄。個別業主或須同時填寫稍後可能寄給他∕她的個別人士報税表的有關部分,才算完成該項選擇程序。請注意,已婚人士如要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法計税,而夫婦二人均有應課税入息,直至2017/18課税年度,必須夫婦一同在個別人士報税表作出申請。如要索取更多有關夫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法評税的資料,請參閱個人入息課税

請參看填寫 BIR57 的示例

如要索取更多有關物業收入如何徵税的資料,請參閱物業税:業主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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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IR58

物業税報税表 BIR58 是用來申報法團或團體擁有的物業的收入。

在填寫報税表前,請仔細閱讀隨同報税表一起寄給你的「附註及說明」。以下各點或者對你有幫助:
 

(a) 報税表的第 4 部分:  
  即使你申請豁免繳交物業税,仍須填寫此部。
   
(b) 報税表的第 1 部分:
  法團在香港出租物業,即屬在本港經營業務,並須就其物業收入繳納利得税。如你的法團在香港進行業務活動,並根據《税務條例》第 5(2)(a)條申請免繳物業税,請填寫在第 1 部分內的「申請豁免繳交物業税」一欄,以便我們能更快捷地處理你的個案。


請參看填寫 BIR58 的示例

如要索取更多有關物業收入如何徵税的資料,請參閱 物業税:業主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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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物業税報税表

(1)提交的期限

納税人須在物業税報税表(BIR57 或 BIR58)發出日期起計 1 個月內交回報税表。

如你的個案符合局長指明的準則,而你又選擇經互聯網提交報税表,則可自動獲延期兩星期。有關電子報税表詳情,請參閱 電子方式提交物業税報税表(BIR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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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索取報税表複本

按此 參閱有關索取報税表複本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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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交報税表文本

你必須提交報税表正本,本局不接納影印本或以圖文傳真方式提交的報税表。本局亦不會接納從網頁下載的報税表複本為有效的報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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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電子方式提交 BIR57(網上報税)

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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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及答案

關於填寫物業税報税表經常遇到的問題及答案,請按 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