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务 局

计 算 印 花 税 ( 物 业 ) - 物 业 转 让 ( 以 第 1 标 准 稅 率 计 算 )

请 输 入 代 价 款 额 或 价 值 , 然 后 按 [计 算] 。 有 关 文 件 现 时 须 缴 付 的 印 花 税 便 会 显 示 出 来 。
代 价 款 额 或 价 值


   


根 据 你 输 入 的 资 料 , 你 的 应 缴 印 花 税 如 下 :-
应 缴 印 花 税

免 责 条 款 :上 述 计 算 的 应 缴 印 花 税 是 根 据 你 输 入 的 资 料 而 作 出 的 。 它 仅 供 你 作 参 考 之 用 。 本 局 对 于 因 这 些 资 料 内 容 或 因 使 用 这 些 资 料 所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 一 概 不 负 任 何 责 任 。

2003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201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