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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交換資料網站是税務局局長按《税務條例》(第112章)第8A部指定的系統,財務機構須使用這系統向税務局發出通知及提交財務帳戶資料報表

開立自動交換資料帳戶

獲授權為財務機構開立自動交換資料帳戶以使用本網站服務的人士必須:

擬備數據檔案

財務帳戶資料報表必須以電子紀錄的形式提交,並須載有以税務委員會指明的格式編排的所需資料。

儲存所需資料的數據檔案必須按照税務局所發出的數據規格擬備。數據檔案可以由財務機構自行研發的軟件擬備。在使用自行研發的軟件前,財務機構必須先把測試用的數據檔案提交税務局審核並取得本局同意。

財務機構亦可使用税務局提供的數據擬備工具以制備數據檔案。

加密數據檔案

數據檔案在上載至自動交換資料網站前,須經税務局提供的加密工具加密。加密工具可經此處下載。

現有帳戶

如財務機構已開立自動交換資料帳戶,請於此登入。

新帳戶

如財務機構仍未開立自動交換資料帳戶,請完成開戶程序及設定帳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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