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 算 個 人 入 息 課 稅
課 稅 年 度
婚 姻 狀 況
單 身 / 分 居 / 離 婚 / 喪 偶
已 婚
個 人 入 息 課 稅 評 稅 方 式 :
共 同 選 擇
各 自 選 擇
只 有 本 人 選 擇
只 有 配 偶 選 擇
本 人
港 元
(不 計 算 角 、 分)
入 息
薪 俸 入 息
(薪 俸 入 息 須 先 減 去
可 扣 減 支 出 及 折 舊 額
)
扣 除
個 人 進 修 開 支
為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而 支 付 的 按 揭 利 息 總 額
(可 扣 除 的 利 息 不 應 超 出 該 出 租 物 業 的 應 評 稅 淨 值)
認 可 慈 善 捐 款
- 在 薪 俸 稅 / 個 人 入 息 課 稅 下 申 請
認 可 退 休 計 劃 的 強 制 性 供 款
可 扣 稅 強 積 金 自 願 性 供 款
合 資 格 年 金 保 費
居 所 貸 款 利 息
合 資 格 醫 療 保 險 保 費
- 支 付 本 人 的 款 額
- 指 明 親 屬 數 目
0
1
2
3
4
- 支 付 指 明 親 屬 的 款 額
長 者 住 宿 照 顧 開 支
- 在 安 老 院 居 住 的 受 養 人 數 目
0
1
2
3
4
- 符 合
傷 殘 受 養 人 免 稅 額
資 格 的
受 養 人 數 目
0
1
2
3
4
- 支 付 給 安 老 院 的 開 支 款 額
所 有 業 務 在 本 年 度 內 經 調 整 後 的
業 務 虧 損
在 個 人 入 息 課 稅 下 的 前 年 度 結 轉 虧 損
免 稅 額
符 合 資 格 申 請
傷 殘 人 士 免 稅 額
否
是
註 :
假 如 你 沒 有 配 偶 的 入 息 資 料,你 可 以 在 婚 姻 狀 況 欄 選 擇「單 身」,以 計 算 你 應 繳 的 稅 款。
本 人
港 元
(不 計 算 角 、 分)
配 偶
港 元
(不 計 算 角 、 分)
入 息
薪 俸 入 息
(薪 俸 入 息 須 先 減 去
可 扣 減 支 出 及 折 舊 額
)
扣 除
個 人 進 修 開 支
為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而 支 付 的 按 揭 利 息 總 額
(可 扣 除 的 利 息 不 應 超 出 該 出 租 物 業 的 應 評 稅 淨 值)
認 可 慈 善 捐 款
- 在 薪 俸 稅 / 個 人 入 息 課 稅 下 申 請
認 可 退 休 計 劃 的 強 制 性 供 款
可 扣 稅 強 積 金 自 願 性 供 款
合 資 格 年 金 保 費
居 所 貸 款 利 息
合 資 格 醫 療 保 險 保 費
- 支 付 本 人 的 款 額
- 指 明 親 屬 數 目
0
1
2
3
4
0
1
2
3
4
- 支 付 指 明 親 屬 的 款 額
長 者 住 宿 照 顧 開 支
- 在 安 老 院 居 住 的 受 養 人 數 目
0
1
2
3
4
0
1
2
3
4
- 符 合
傷 殘 受 養 人 免 稅 額
資 格 的
受 養 人 數 目
0
1
2
3
4
0
1
2
3
4
- 支 付 給 安 老 院 的 開 支 款 額
所 有 業 務 在 本 年 度 內 經 調 整 後 的
業 務 虧 損
在 個 人 入 息 課 稅 下 的 前 年 度 結 轉 虧 損
免 稅 額
符 合 資 格 申 請
傷 殘 人 士 免 稅 額
否
是
否
是
申 請 免 稅 額
受 養 人 數 目
在 你 申 請 的
受 養 人 中 , 符 合
傷 殘 受 養 人 免 稅 額
資 格 的 數 目
供 養 子 女
數 目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單 親 免 稅 額
否
是
供 養 兄 弟 / 姊 妹
數 目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供 養 年 滿 60 歲 或 以 上 , 或 雖 未 滿 60 歲 , 但 有 資 格 申 索 政 府 傷 殘 津 貼 的 父 母 /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數 目
-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0
1
2
3
4
-
並 非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0
1
2
3
4
供 養 年 滿 55 歲 但 未 滿 60 歲 的 父 母 /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數 目
-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
並 非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申 請 免 稅 額
本 人 申 請 的 免 稅 額
配 偶 申 請 的 免 稅 額
受 養 人 數 目
在 你 申 請 的
受 養 人 中,符 合
傷 殘 受 養 人 免 稅 額
資 格 的 數 目
受 養 人 數 目
在 你 申 請 的
受 養 人 中,符 合
傷 殘 受 養 人 免 稅 額
資 格 的 數 目
供 養 子 女
數 目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供 養 兄 弟 / 姊 妹
數 目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供 養 年 滿 60 歲 或 以 上 , 或 雖 未 滿 60 歲 , 但 有 資 格 申 索 政 府 傷 殘 津 貼 的 父 母 /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數 目
-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0
1
2
3
4
0
1
2
3
4
0
1
2
3
4
-
並 非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0
1
2
3
4
0
1
2
3
4
0
1
2
3
4
供 養 年 滿 55 歲 但 未 滿 60 歲 的 父 母 /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數 目
-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0
1
2
3
4
-
並 非 全 年 與 你 同 住
0
1
2
3
4
0
1
2
3
4
你 的 配 偶 符 合 資 格 申 請
傷 殘 受 養 人 免 稅 額
否
是
2017
|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