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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十六題: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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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公布的最新失業率創16年新高。有市民來電向本人哭訴,表示失業已大半年,積蓄所餘無幾又借貸無門,寒冬下未能為子女添購保暖衣物。他的僅餘資產是其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帳戶內的累算權益(累算權益),但當局拒絕讓市民提早提取累算權益,令他不能自救。他怒斥政府的態度如同「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嚴重削減基層市民生存空間。另一方面,據報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及香港公務員總工會近日以「公務員未能受惠於政府抗疫措施」、「不少基層公務員因配偶及家庭成員失業,面臨財政壓力」為由,聯合致函財政司司長(司長),要求他在下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公務員可獲額外薪俸稅寬免的措施,藉以「振軍心、助經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工會所提訴求,是否有充分理據支持;

 (二)既然有職業保障的公務員,可以因其家庭成員失業而承受經濟壓力,政府可否立即評估,職業欠保障的私人企業僱員面對同一疫境,他們承受的經濟壓力會否遠較公務員大,他們承受司長所指的經濟「痛感」,會否遠較公務員沉重及迫切;

 (三)以往本人曾多次要求政府,因應市民於疫情期間蒙受前所未有經濟打擊,免除或大幅削減他們須繳付的薪俸稅及寬免暫繳稅,惟政府每次回覆時均表示,有繳稅困難市民可向稅務局,提供估計入息/入息減少原因及相關資料,申請緩繳部分或全部稅款,政府會否以同一口徑回應上述工會的訴求;

 (四)基於有不少市民知悉政府作出第(三)項所述的回覆時,均批評有關官員「麻木不仁」、「堅離地」、「不知民間疾苦」,以及只懂「耍官腔」,政府會否以更務實態度,評估私營機構和中小企業的僱主及其僱員,是否更有迫切需要獲稅務寬免(特別是免繳暫繳稅);

 (五)有否評估,容許僱員提早提取其部分累算權益,會否實質、及時、有效地減輕失業多月、被減薪、被迫放無薪假人士的經濟痛感,以及惠及上述要求額外薪俸稅寬免的工會的成員,從而真正做到「振軍心、勵民心」、「助經濟、紓民憤」;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會否立即評估;及

 (六)基於上述工會提及,「公務員的消費意欲理論上比任何人高」、「政府每多花一元在公務員上,能帶來的經濟增長效益是最高」,政府有否評估,按現時平均每位強積金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約22萬元計,讓強積金計劃成員提取不多於一半累算權益,可即時為本港經濟注入多少活水和帶來多少增長,以及有關增長會否較單為公務員提供稅務優惠所帶來的更高?

 答覆:

 主席:

   為應付經濟下行及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對香港帶來的嚴峻挑戰,政府自去年初至今已透過二○二○至二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及四輪「防疫抗疫基金」推出逾3,000億元的紓困措施,幫助受疫情重創的行業和人士渡過時艱。有關措施在回應社會需要的同時,亦顧及政府的整體財政狀況。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關於分項提問(一)至(四)

   為紓緩市民的經濟壓力,二○二○至二一年度《財政預算案》推出了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一次性寬減,適用於二○一九/二○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稅款,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稅務寬減惠及約195萬名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讓他們總計減少約188億元的稅務負擔。有約132萬納稅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因而不需交稅。

   另外,有需要人士亦可申請緩繳暫繳稅、分期繳稅以及豁免分期繳付二○一九/二○課稅年度稅單的附加費,以上措施均有助納稅人應對財政困難。

   我們明白在經濟不景及持續的疫情下,不同行業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加上持續的限制措施,確實對經濟民生產生相當沉重的壓力。不少企業在困境中掙扎求存,市民亦希望保住工作、渡過經濟寒冬。我們深知普羅大眾對紓困措施有不同的期望。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財政預算案》的諮詢工作正在進行中,我們會聆聽及研究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在權衡任何具體方案時,政府必會因應當前的經濟情況、公共財政狀況及市民的需要等因素作通盤考慮。

 關於分項提問(五)至(六)

   正如我們已多次於立法會會議上解釋,提早提取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累算權益會削弱強積金制度作為長期穩定並可滾存增值的退休儲蓄計劃之完整性。我們理解提出有關建議出於良好意願,但推行該建議不僅減少僱員的退休保障,建議所涉的支援亦有限,並不能針對僱員僱主目前所面對的根本性經濟及失業問題。政府經小心分析及權衡有關建議及其長遠影響後,認為現階段不宜推行。

   為更針對性地協助因失業而面對即時經濟困難的人士及其家庭,政府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設立限時的「援助失業人士特別計劃」,把適用於身體健全人士的資產上限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暫時放寬一倍。為進一步支援失業人士,政府已於今年一月十五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由今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六個月期間,政府將在特別計劃下推行另一項有時限新安排,不把身體健全綜援申請人的保險計劃現金價值計算為資產,豁免期為一年,以協助更多失業人士渡過經濟難關。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