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內有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政策措施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來年的各項工作重點及有關指定項目指標,包括KPIs(績效指標),已臚列於我們早前提交予委員會的文件,我現在作簡單介紹。
我們來年的工作重點將集中五方面,包括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提升競爭力、匯聚人才、完善治理體系,以及惠及市民大眾。
(一)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我們會繼續善用香港的獨有優勢,全力推動制度優化、政策革新,與國際法律法規接軌,吸引更多資金和企業來港,並保護投資者。重點工作包括:
(i)證券市場:為減低投資者成本及提升市場競爭力,我們決定將股票印花稅稅率由現時買賣雙方各按交易金額支付百分之零點一三下調至百分之零點一,目標於本月內完成相關立法程序。我們亦會聯同監管機構,即證監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港交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推進落實各項提升股票市場競爭力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措施,包括檢討股票買賣價差及檢視實時市場數據服務收費安排等。港交所早前已就GEM改革提出具體建議,以提升競爭力及更好服務中小型企業。視乎公眾諮詢所收集的意見,港交所目標在明年第一季實施新安排。此外,港交所亦已就推出庫存股份機制展開市場諮詢,並就豁免發行人在限制期內執行自動股份購回計劃發出指引,為發行人提供更大彈性和透明度,透過股份回購及再出售庫存股份管理資本結構。就維持在惡劣天氣下交易、優化交易機制等,港交所和證監會現正積極研究具體方案,期望在六個月內落實或徵詢市場意見。
(ii)離岸人民幣業務及大灣區金融合作:我們的策略是增加產品種類及風險管理工具,同時提升流動性,全力推動將人民幣櫃台納入港股通,並落實推出離岸國債期貨。我們會用好與前海管理局已經建立的緊密合作關係,推動香港有限合夥基金獲得前海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的資格,參與內地私募股權投資,同時在明年上半年與深圳當局共同設立深港金融合作委員會。
(iii)資產及財富管理:港交所將在明年內構建一個新的綜合基金平台,提供基金申購、贖回、結算及資訊等服務,以減低交易成本及提升市場效率。詳情已在上周的金融科技周公布。我相信很多議員都有參與。
(iv)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我們將在明年上半年推出專門為綠色金融科技而設的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劃,為未被商業化的綠色金融科技提供前期資助,推動開發科技方案。此外,我們正與相關持份者合作編制「香港綠色金融科技地圖」,就本港綠色金融科技企業的現況及相關服務提供一站式資訊。
(二)提升競爭力
為了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業的競爭力,我們除了會繼續聯同金融監管機構對市場作出「全天候、跨市場、聯動式」監察,亦會因應市場的最新動向適時完善規例,推動市場發展並確保金融系統穩健安全。
(i)「總部經濟」:我們會吸引海內外公司到港設立總部或分部業務,發展「總部經濟」,為香港引進優質企業,開拓國內國際雙循環所帶來的龐大機遇,協助外國企業「引進來」和內地企業「走出去」。就有關企業需要的資本項目投資便利安排,我們會與中央相關部委探討所涉措施。
(ii)公司遷冊制度:為便利在外地註冊的公司,特別是業務以亞太區為核心的企業,將註冊地遷至香港,我們將引入公司遷冊制度,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建議。
(三)匯聚人才
匯聚人才亦是增強發展動能的重要一環。我們會在今年內公布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細節,讓在香港投資於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房地產除外)3,000萬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投資者,可以透過計劃申請來港。新計劃可以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帶動高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的需求,從而為金融及相關專業服務業創造高質量的就業機會,豐富人才庫,並支持資產和財富管理業的蓬勃發展。
為進一步培育金融科技人才,我們將於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推出「專上學生金融科技實習計劃」,協助修讀金融科技相關科目的學生在本港或大灣區的金融科技企業取得實習工作經驗,及早增進他們投身金融科技行業的認識。
(四)完善治理體系
政府正推展多個大型發展項目。我們必須小心考慮推展大型發展項目的推展安排以及相關的財務建議,以確保政府在落實各項有利於社會發展和民生的基建項目之餘,亦有足夠財政能力維持政府的各項開支和服務。就此,政府將成立由財政司司長帶領的「大型發展項目融資委員會」,並設立「大型發展項目融資辦公室」,為政府大型發展項目的不同融資方案提供意見。我們現正籌備成立「大型發展項目融資辦公室」的工作,期望明年上半年辦公室可開展工作。
(五)惠及市民大眾
為推動普惠金融,我們正在草擬法例修訂,透過稅務扣減鼓勵僱主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作更多強積金自願性強積金供款,以增加銀髮族的退休儲蓄,目標是在明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並於二○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實施這項稅務措施。
為支持新生家庭,如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與在今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後首名出生的子女同住,其居所貸款利息扣除或住宅租金稅項扣除的最高限額,將由現時的10萬元提高兩成加至12萬元,直至該名同住子女滿18歲為止。
我的簡介到此為止,我在此多留時間,讓各位委員就我們的工作提出意見。多謝主席。
香港時間11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