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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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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印花稅條例》(第117章),去實施《2023年施政報告》中有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建議,包括︰(一)把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三年減至兩年;(二)把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由15%減至7.5%;以及(三)提供機制,暫免外來人才在香港購置住宅物業時需繳付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俗稱「先免後徵」)。
 
  政府房屋政策的其中一個很重要目標,是維持住宅物業市場的穩健發展。政府一直以務實態度,不斷檢視相關情況。相比起於二○一○年代推出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前的時期,現在的市場條件及房屋供應平衡已明顯改變。隨着香港未來房屋供應將持續增加,考慮整體情況後,政府認為有空間適度調節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
 
  為了讓物業買家和外來人才可以在《2023年施政報告》公布當日立即受惠於上述措施,行政長官已於今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第2號)令》,使《條例草案》在制定成為法律前具有十足法律效力。《公共收入保障令》的四個月有效期會在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結束。我們會全力配合法案委員會審議《條例草案》的工作,希望能得到各位議員支持,讓《條例草案》可早日獲立法會通過。
 
  在宣布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後,政府已隨即向地產代理監管局和香港律師會發出資料文件,及後亦為銀行業舉行簡介會,出席的人數亦相當之多,讓這些物業買賣的從業員可以了解調整措施和實行細節。持份者普遍支持這些調整措施,並已向相關業界發出指引,以確保調整措施得以順利施展。
 
  接下來,我想請我的同事(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蔡宛珊女士,向大家介紹《條例草案》的內容,謝謝Venus。

 
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