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3年税务(修订)(外地处置收益征税)条例草案》
**********************************

  政府欢迎立法会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通过《2023年税务(修订)(外地处置收益征税)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优化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扩大外地处置收益所涵盖的资产范围,以包括股份或股权权益以外的资产。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随着《条例草案》通过,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将会符合欧洲联盟(欧盟)在二○二二年十二月更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指引》的最新要求。香港的税制得以进一步巩固,以打击跨境避税活动及防止双重不征税。」

  「在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下,如跨国企业实体在香港有足够经济实质,其外地非知识产权处置收益将继续获豁免征税。而外地知识产权处置收益可获豁免征税的程度,则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关联法而定。虽然外地处置收益所涵盖的资产范围有所扩大,但为减轻受影响跨国企业实体的合规负担,政府亦制定了豁免和宽免措施。这将维持香港的税务竞争力。」

  为向纳税人提供所需的延续性和税务明确性,香港现行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合规框架的其他部分会继续适用于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当中包括双重课税宽免、处置亏损的处理方式,以及旨在减轻合规负担、提高税务明确性和确保税务透明度的便利营商措施。有关详情可参见税务局关于外地收入豁免征税的网页www.ird.gov.hk/chs/tax/bus_fsie.htm

  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将于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政府会要求欧盟尽快把香港从欧盟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中剔除。

 
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