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法例
在2001至02年度,當局制定了以下幾項與本局執行的稅務工作有關的法例。
《2001年收入(第2號)條例》
(2001年第15號)
本條例是為施行2001至02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的建議,把可從應評稅入息中扣除的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額,由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2001年收入(第3號)條例》
(2001年第22號)
本條例是為施行2001至02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的建議,由2001年9月1日起,把每宗股票交易的印花稅率由0.225%減至0.2%。
《2001年稅務(修訂)條例》
(2001年第29號)
本條例是為施行《二零零一年施政報告》中將2001至02及2002至03兩個課稅年度的居所貸款利息扣除額的上限調高的建議,將最高額由100,000元調高至150,000元。
《安排指明(愛沙尼亞共和國政府關於民用航空服務)(雙重課稅)令》
(2001年第152號法律公告)
本命令指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沙尼亞共和國政府於2001年4月30日在塔林簽訂的民用航空運輸協定的第九條為一項寬免雙重課稅安排。
訂立儲稅券利率的法律公告
法律公告 |
適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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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稅券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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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77號 |
2001年4月2日至200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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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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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89號 |
2001年5月2日至200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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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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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124號 |
2001年6月4日至200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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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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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151號 |
2001年7月3日至200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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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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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180號 |
2001年8月6日至200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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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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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182號 |
2001年9月3日至2001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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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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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193號 |
2001年10月3日至200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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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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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228號 |
2001年11月5日至200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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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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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254號 |
2001年12月3日至200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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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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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1號 |
2002年1月7日至200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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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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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19號 |
2002年2月4日至200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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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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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27號 |
2002年3月4日至200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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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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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修訂日期︰2008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