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例
在2011-12年度,当局制定了以下几项与本局执行的税务工作有
关的法例。
《2011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2011年第9号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税务条例》,以实施2011-12年度财政预算案的下列建议:
(i) |
子女免税额由每名50,000元提高至60,000元;在子女出生的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由每名50,000元提高至60,000元; |
(ii) |
就供养60岁或以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给予的免税额,由30,000元提高至36,000元;就与这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连续全年同住而给予的额外免税额,亦由30,000元提高至36,000元; |
(iii) |
就供养55至59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给予的免税额,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就与这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连续全年同住而给予的额外免税额,亦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 |
(iv)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60,000元提高至72,000元;及 |
(v) |
扣减2010-11课税年度75%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6,000元为上限。 |
《2011年印花税(修订)条例》(2011年第14号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印花税条例》,目的是透过以下措施遏抑本地住宅物业市场的短期投机活动:
(i) |
就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后取得,并在取得后24个月内转售的住宅物业,在现有的「从价印花税」之上,加征「额外印花税」;及 |
(ii) |
取消延期缴付印花税的安排伸延至价值2千万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交易。 |
《2011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2011年第21号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税务条例》,就为购买版权、注册外观设计或注册商标而招致的资本开支提供利得税扣除,以落实2010-11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本条例亦就为购买专利权及任何工业知识的权利而招致的资本开支,修改规管利得税扣除的条文,以及就附带事宜订定条文。
《2012年收入(减少商业登记费)令》(2012年第15号法律公告)
本命令减少就有效期在2012年4月1日或之后但在2013年4月1日之前开始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而须缴付的费用。但就根据《公司条例》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而言,减费适用于在2012年4月1日或之后但在2013年4月1日之前提出的成立法团申请而须缴付的商业登记费。
《税务(关于收入/ 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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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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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课税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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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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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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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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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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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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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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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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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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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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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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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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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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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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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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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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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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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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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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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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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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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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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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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指明(避免就收入及资本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修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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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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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课税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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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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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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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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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就收入及资本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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