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纳税人遵守税务规定,本局贯彻执法政策以期有效侦察及惩处违法者。实地审核及调查科专责实地审核和调查工作,致力打击逃税和避税的行为。

如发现短报的情况,本局会向纳税人征收补缴税款及罚款。在2003至04年度,实地审核及调查科完成了1,863宗个案(包括审查避税和检控个案),合共征收约20.6亿元补缴税款及罚款(图32)

 

图32
实地审核及调查科的成绩


 

2000-01

2001-02

2002-03 2003-04
完成个案数目 1,920 1,921 1,862 1,863
所短报的入息及利润 (百万元) 9,310.8 8,940.9 9,316.3 9,744.8
平均每个个案所短报的款项 (百万元) 4.8 4.7 5.0 5.2
评定的补缴税款及罚款 (百万元) 2,154.8 2,101.5 2,052.5 2,059.2
收得的补缴税款及罚款 (百万元) 1,962.4 1,787.6 1,949.1 2,039.9

 
 

 

实地审核
实地审核工作包括实地视察和查阅纳税人的会计记录,以核实法团及法团以外业务所申报的利润及所提交的资料是否正确。

在2003至04年度,实地审核及调查科共有14组实地审核人员。

审查避税
14组实地审核人员中,其中两组专责审查避税个案。因应实际需要,其他调查及审核人员亦会参与审查避税个案的工作。

在2003至04年度,实地审核及调查科完成了196宗审查避税个案,合共征收6.36亿元补缴税款及罚款(图33)

 

图33
审查避税个案的成绩


 

2000-01

2001-02

2002-03 2003-04
完成个案数目 193 202 200 196
所短报的入息及利润(百万元) 2,363.0 2,783.7 3,131.0 3,769.3
平均每个个案所短报的款项(百万元) 12.2 13.8 15.7 19.2
评定的补缴税款及罚款(百万元) 445.1 510.2 565.4 636.2

 
 

 

税务调查
税务调查工作涉及详细调查涉嫌逃税的纳税人,并施行惩罚(包括就适当个案提出检控),以打击逃税行为。

在2003至04年度,实地审核及调查科共有8组调查人员。


检控逃税
8组调查人员中,其中一组专责调查并检控逃税个案。

逃税是一项严重罪行,任何人士如果因逃税而被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

在2003至04年度,税务局成功起诉五宗逃税个案。其中最严重的一宗涉及短报生意溢利接近5,000万元,被告被判即时入狱18个月及罚款1,100多万元。此个案律政司首次引用普通法检控及根据刑事程序条例处罚。另一名商人因逃税被判即时入狱五个月及罚款150多万元。另外两宗涉及漏报租金收入,各被告分别被判处罚款及两至六个月刑期。最后一宗涉及雇员短报薪金收入,被告被判罚款及监禁,缓刑执行。



 
 

 
物业税查核
除了查核业务记录外,实地审核及调查科亦会核实物业拥有人所申报的租金收入是否正确。过去一年,该科查核了4,600宗物业税个案(图34)
 

图34
物业税查核的成绩


 

2000-01

2001-02

2002-03 2003-04
完成个案数目 4,600 4,600 4,600 4,600
所短报的租金收入(百万元) 203.4 193.7 194.0 194.0
评定的补缴税款及罚款(百万元) 24.4 23.1 23.2 23.3

 
 

 

促进遵守税务规定
为确使纳税人自愿遵守税务规定,本局将继续加强现有的审核机制打击及阻吓违法行为,合理地惩处违法者,并积极推广教育,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服务。

尽管人手微降,透过对逃税、避税工作的风险管理及加强员工培训,实地审核及税务调查工作的质和量将不会受影响。在2004至05年度,本局计划进一步优化电脑程式的效能,以选取逃税风险较高的个案作实地审核及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