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团体
慈善团体可根据《税务条例》获豁免税项。截至2004年3月31日止,合共有3,981个慈善团体获本局豁免缴税,其中236个是于过去一年内获豁免的。市民可浏览税务局网页,查阅免税慈善团体的名单。

捐款予免税慈善团体可获税项扣减。于2002至03课税年度,在利得税和薪俸税项下获扣除的认可慈善捐款分别为6.4亿元和23.5亿元。


 
 

 

一般视察
税务督察负责实地视察商业机构及探访个别人士,以查核他们是否遵行本局所执行的各项税务法例。过去一年,税务督察进行视察工作的总次数为80,334。


 
 

 

内部稽核
内部稽核员负责定期查核各科/组的工作情况,以确保局内所执行的工作符合有关法例和部门程序。他们亦查验各科/组的内部监察制度和工序,以找出可供改善的地方予管理层考虑。


 
 

 

办公室事务
税务局在2003至04年度推行工序重组计划,提高工作成效和效率。为配合办公室调配和3个中央处理中心的设立,本局年内进行了多项装修工程,从而腾出1,490平方米的地方,交回政府产业处,供重新编配。处理离港清税个案的手续亦同时更新。税务大楼1楼第二科谘询服务中心继续办理简单的个案和查询,而较复杂的个案则由29楼的特别任务课处理,该层的接待柜位已经装修妥当,以便接待纳税人。

为配合上述的改变,并为节省成本,本局关闭了九龙和荃湾两间分局,把受影响的员工调配回税务大楼经重组及装修妥当的总办事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