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 善 團 體 可 根 據 《 稅 務 條 例 》 獲 豁 免 稅 項。 截 至 2005 年 3 月 31 日 止, 合 共 有 4,162 個 慈 善 團 體 獲 本 局 豁 免 繳 稅, 其 中 266 個 是 於 過 去 一 年 內 獲 豁 免 的。 巿 民 可 瀏 覽 稅 務 局 網 頁, 查 閱 免 稅 慈 善 團 體 的 名 單。
捐 款 予 免 稅 慈 善 團 體 可 獲 稅 項 扣 減。 於 2003 至 04 課 稅 年 度, 在 利 得 稅 和 薪 俸 稅 項 下 獲 扣 除 的 認 可 慈 善 捐 款 分 別 為 12.8 億 元 和 28.9 億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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