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4 至 05 年 度 ,当 局 制 定 了 以 下 几 项 与 本 局 执 行 的 税 务 工 作 有 关 的 法 例 。
《 2004 年 收 入 条 例 》 (2004 年 第 9 号 )
本 条 例 是 为 施 行 2004 至 05 年 度 政 府 财 政 预 算 案 中 的 下 列 建 议 :
《 2004 年 税 务 ( 修 订 ) 条 例 》 (2004 年 第 12 号 )
《 税 务 条 例 》 主 要 的 修 订 包 括 :
《 2004 年 电 子 交 易 ( 修 订 ) 条 例 》 (2004 年 第 14 号 )
《 2004 年 专 业 会 计 师 ( 修 订 ) 条 例 》 (2004 年 第 23 号 )
本 条 例 对 税 务 条 例 作 出 相 应 修 订 ,将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的 英 文 名 称 由 "Hong Kong Society of Accountants" 更 改 为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 土 地 业 权 条 例 》 (2004 年 第 26 号 )
本 条 例 旨 在 就 土 地 业 权 注 册 制 度 订 定 条 文 ,并 对 《 遗 产 税 条 例 》 、 《 税 务 条 例 》 及 《 印 花 税 条 例 》 作 出 相 应 修 订 。
《 2004 年 公 司 ( 修 订 ) 条 例 》 (2004 年 第 30 号 )
本 条 例 撤 销 合 伙 之 中 合 伙 人 人 数 的 上 限 ,并 对 《 税 务 条 例 》 作 出 相 应 修 订 。
《 印 花 税 ( 指 明 文 书 ) 公 告 》 (2004 年 第 81 号 法 律 公 告 )
本 公 告 旨 在 指 明 某 等 文 书 ,使 任 何 人 可 就 该 等 文 书 根 据 《 印 花 税 条 例 》 第 18F 条 向 印 花 署 署 长 申 请 在 无 需 出 示 该 等 文 书 的 情 况 下 ,为 该 等 文 书 加 盖 印 花 。 公 告 自 2004 年 8 月 2 日 起 实 施 。
《 税 务 条 例 》 第 49 条 安 排 指 明 ( 双 重 课 税 ) 令
双 重 课 税 令 日 期
性 质
澳 门
12.10.2004
航 空 器 的 营 运 入 息
德 国
16.11.2004
航 运 入 息
挪 威
船 舶 的 营 运 入 息
新 加 坡
船 舶 或 航 空 器 的 营 运 入 息
斯 里 兰 卡
航 运 及 空 运 入 息
订 立 储 税 券 利 率 的 法 律 公 告
法 律 公 告
适 用 期 间
储 税 券 年 利 率
2004 年 第 69 号
2004 年 5 月 3 日 至 2004 年 6 月 6 日
0.0171%
2004 年 第 106 号
2004 年 6 月 7 日 至 2004 年 9 月 5 日
0.0500%
2004 年 第 146 号
2004 年 9月 6 日 至 2004 年 10 月 3 日
0.1500%
2004 年 第 153 号
2004 年 10 月 4 日 至 2004 年 12 月 5 日
0.2500%
2004 年 第 194 号
2004 年12 月 6 日 至 2005 年 3 月 6 日
0.1250%
2005 年 第 25 号
2005 年 3 月 7 日 至 2005 年 4 月 3 日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