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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法例
在 2006 至 07 年 度 , 当 局 制 定 了 以 下 几 项 与 本 局 执 行 的 税 务 工 作 有 关 的 法 例 。
《2006年收入条例》(2006年第13号)
本 条 例 旨 在 修 订 《 税 务 条 例 》 以 实 施 2006 至 07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中 的 下 列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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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 长 居 所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7 年 的 扣 除 期 限 至 10 年 , 由 2005 至 06 课 税 年 度 起 生 效 ;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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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006 至 07 课 税 年 度 开 始 , 适 用 于 第 二 个 、 第 三 个 和 最 高 税 阶 的 边 际 税 率 各 减 低 一 个 百 分 点 , 即 由 现 时 的 百 分 之 八 、 十 四 及 二 十 , 分 别 减 至 百 分 之 七 、 十 三 及 十 九 。
《2006年博彩税(修订)条例》(2006年第17号)
本 条 例 旨 在 修 订 《 博 彩 税 条 例 》 , 赋 权 民 政 事 务 局 局 长 批 准 赛 马 现 金 彩 票 活 动 及 赛 马 投 注 ; 将 「 足 球 博 彩 及 奖 券 事 务 委 员 会 」 易 名 为 「 博 彩 及 奖 券 事 务 委 员 会 」 , 并 将 委 员 会 的 职 能 扩 展 至 与 举 办 赛 马 投 注 有 关 的 事 宜 ; 就 获 批 准 的 赛 马 投 注 对 从 举 办 该 等 投 注 取 得 的 净 投 注 金 收 入 征 税 ; 赋 权 印 花 税 署 署 长 更 正 就 对 获 批 准 的 赛 马 及 足 球 比 赛 投 注 征 收 博 彩 税 作 出 的 评 估 ; 以 及 就 相 关 事 宜 订 定 条 文 。
《税务条例》第49条安排指明(双重课税)令
国家/地区 |
双重课税令日期 |
性质 |
中国内地 |
2006年10月17日 |
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
订立储税券利率的法律公告
法律公告 |
适用期间 |
储税券年利率 |
2005年第237号 |
2006年1月3日至2006年12月3日 |
2.8500% |
2006年第263号 |
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2月4日 |
2.6000% |
2007年第19号 |
2007年2月5日至2007年3月4日 |
2.6167% |
2007年第35号 |
2007年3月5日或该日后 |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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