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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車輛

為鼓勵工商界更廣泛採購電動車、混合動力車和其他環保商業車輛,財政司司長建議加快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扣稅,令企業在首年已可享有百分之一百的利得稅扣除。

根據《稅務條例》,營商機構購買指明機械的資本開支〔當中以汽車所屬組別為例〕,可於首年獲得合共 72% 的折舊免稅額。從第二年開始,營商機構可每年獲得該指明機械的遞減價值的 30% 〔適用於汽車組別〕作為每年折舊免稅額。在建議中的稅務寬免措施下,營商機構購買合資格的環保車輛,首年資本開支扣除會由 72% 增加到 100% ,因此加快了成本扣除。

《2010 年稅務(修訂) (第3號)條例》已於 2010 年 6 月 18 日刊憲。有關這項新稅務扣除的詳情,請瀏覽以下網頁:

常見問題︰環保車輛的稅務扣除

環境保護署網頁內有關合資格環保車輛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