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樓價超過二千萬元的物業的印花稅
住宅物業
須徵收從價印花稅的文書是買賣協議
(1) | 只有一份買賣協議簽立 按舊印花稅率計算,及可以申請延期繳交印花稅。 |
(2) | 只有一份買賣協議簽立 按新印花稅率計算,及不可以申請延期繳交印花稅。 |
(3) | 臨時買賣協議在 2010 年 3 月 2 0 日簽立 按新印花稅率計算,及不可以申請延期繳交印花稅。 |
(4) | 臨時買賣協議在 2010 年 3 月 10 日簽立 按舊印花稅率計算,及可以申請延期繳交印花稅。 |
(5) | 購自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或租者置其屋計劃的物業,或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提名人購自居屋第二市場的物業 與下列非住宅物業的例子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