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稅務研討會闡釋內地新稅法助減免雙重徵稅(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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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今日(六月十一日)舉辦了一場題為《內地當前稅收政策與香港稅收協定的最新情況》的稅務研討會,吸引共六百名來自商界和會計界的人士參加,讓他們了解內地新稅法如何助業界減免雙重徵稅。
研討會的講者包括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張志勇、國際稅務司司長龔祖英、處長付樹林和付瑤,以及香港稅務局局長朱鑫源、副局長趙國傑和黃權輝。他們分別就內地和本港最新的稅務發展情況作出了詳盡介紹,內容包括營業稅改增值稅問題及有關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問題、內地有關國際稅收業務相關政策、香港稅收協定的最新發展、香港的預約定價安排機制和香港就訂立稅務資料交換協定的最新發展及制訂法律框架的諮詢情況。
朱鑫源在研討會致開幕辭時表示,內地與香港經濟關係日益密切,為消除內地和香港公司或個人在跨境經濟活動中可能遇到的雙重徵稅情況,內地與香港於二○○六年簽署了全面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安排》雖具有劃分雙方徵稅權的功能,但內地和香港仍須根據各自的稅收法律處理徵稅事宜。
他指出,自《安排》生效以來,為了完善其中的條文,內地和香港不時進行磋商,並考慮各方面的意見,以積極和務實的態度跟進。
就香港業界非常關注兩地在執行《安排》規定時所產生的問題,包括跨境工作個人所得稅的雙重徵稅情況,朱鑫源說,在兩年多以前,國家稅務總局和香港稅務局在北京舉行年度會議時,兩地首次就跨境工作個人所得稅的雙重徵稅議題提出討論。其後,經過多次會談,考慮過各方面的意見和業界提供的不同方案,雙方採取了積極和務實的態度最終達成共識,採納了「實際停留天數」的劃分基準。新規定給從事跨境受僱工作的香港居民帶來喜訊。
國家稅務總局於今年四月二十六日頒布了第 16 號公告,自六月一日起實施新規定,在計算如何劃分境內外工資及獎金收入時,國家稅務總局採納了按照「實際停留天數」作為基準,解決了大部分跨境工作個人所得稅的雙重徵稅問題。朱鑫源對於國家稅務總局的諒解和支持表示感謝。
完
2012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 17 時 2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