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 : 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瑞士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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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 言人今日(十一月七日)宣布,香港與瑞士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 瑞士於去年十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十月十五日生效。協 定對二○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完
201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11 時 01 分
(資料來源 : 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瑞士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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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 言人今日(十一月七日)宣布,香港與瑞士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 瑞士於去年十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十月十五日生效。協 定對二○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完
2012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11 時 0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