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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塔林簽訂與愛沙尼亞稅務協定(附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昨日(塔林時間九月二十五日)在愛沙尼亞塔林與愛沙尼亞財政部部長Martin Helme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標誌着特區政府在拓展香港的稅收協定網絡方面繼續取得成果。
 
  該全面性協定闡明雙方的徵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地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
 
  劉怡翔說:「這是香港與貿易夥伴簽訂的第四十二份全面性協定。它將有助推動兩地的經濟貿易連繫,並進一步鼓勵商界在兩地營商投資。」
 
  在二○一八年,愛沙尼亞是香港第七十五大貿易夥伴。隨着香港與愛沙尼亞簽訂全面性協定,香港已經與十七個歐洲聯盟成員國簽訂全面性協定。
 
  在該全面性協定下,香港居民就源自愛沙尼亞的收入在愛沙尼亞所繳納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就愛沙尼亞居民而言,在香港已繳納稅項的收入可在愛沙尼亞豁免徵稅,或從愛沙尼亞就該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中扣除已在港繳納的稅款,從而避免雙重課稅。
 
  此外,該全面性協定亦提供以下稅務寬免安排:
 
(一)愛沙尼亞向香港居民徵收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將會由現時的10%降至5%;
(二)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愛沙尼亞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無須在愛沙尼亞課稅;及
(三)香港居民如在愛沙尼亞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無須在愛沙尼亞課稅。
 
  該全面性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有關命令須經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
 
  有關香港與愛沙尼亞的全面性協定(只有英文版)詳情載於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Estonia_HongKong.pdf

   劉怡翔在簽訂儀式後亦與Martin Helme會面,就金融界如何應對環球經濟下滑和貿易爭議的挑戰交流意見。他們亦討論加密貨幣的發展,和它們對貨幣與金融穩定,以及打擊洗錢措施的影響。

   在傍晚結束訪問愛沙尼亞的行程前,劉怡翔亦禮節性拜會中國駐愛沙尼亞大使李超,並與當地金融科技以及商界領袖會面,加強兩地聯繫。

   劉怡翔今日(九月二十六日)下午返抵香港。


 
   
 
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0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