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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19年稅務(修訂)(與保險有關的業務的利得稅寬減)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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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19年稅務(修訂)(與保險有關的業務的利得稅寬減)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19年稅務(修訂)(與保險有關的業務的利得稅寬減)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香港是全球主要保險樞紐之一。面對國際競爭,其他保險樞紐已相繼推出稅務優惠等不同措施,以提升本身的競爭力。因此,香港有需要推出新措施,使本地營商環境更有利保險業發展,並協助保險業把握新機遇,包括「一帶一路」建設帶來的商機。為此,行政長官在二○一八年《施政報告》及財政司司長在二○一九至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分別宣布政府會提供稅務寬減,以促進香港海事保險業務及專項保險業務的發展,並藉此支援和促進高增值海運服務的發展。
 
  為推行上述措施,我們建議透過《條例草案》修訂《稅務條例》,為以下保險業務提供50%利得稅寬減,即寬減後的稅率為8.25%:
 
(一)直接保險人的所有一般再保險業務;
(二)直接保險人的海事保險業務及專項保險業務,例如空運、農業、巨災、政治風險、戰爭風險、貿易信用等業務;以及
(三)特定的保險經紀業務,即保險經紀公司與專業再保險人或直接保險人訂立的相關再保險合約、以及保險經紀公司與直接保險人訂立的海事保險及專項保險合約。
 
  此外,《條例草案》亦包括一些如防止避稅及確定應評稅利潤方面的行政條文,以處理擬議的稅務寬減的執行事宜。
 
  主席,《條例草案》所載的建議已考慮業界的意見和國際稅務要求。我們亦已在二○一九年六月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委員普遍支持建議。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