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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紓緩措施:繳稅限期自動延期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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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於昨日(四月八日)宣布,為紓緩企業和個人因2019冠狀病毒病所帶來的財政負擔和現金流,於本年四月至六月到期繳交的2018/19課稅年度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的稅單,繳稅限期自動延期三個月。

  稅務局今日(四月九日)公布有關安排,如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納稅人早前已依期繳交了2018/19課稅年度稅單的第一期稅款,第二期稅款的繳稅限期將由稅單上列明的日期自動順延三個月。

  上述紓緩措施不適用於須在離港前清繳稅款的人士、繳納物業稅的納稅人,以及已獲批准分期繳稅的納稅人。

  相關示例及常見問題已上載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tax/extension.htm)。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