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塞爾維亞簽訂稅務協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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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八日)表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已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與塞爾維亞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標誌着特區政府在拓展香港的稅收協定網絡方面繼續取得成果。
這份是香港簽訂的第四十四份全面性協定。協定闡明雙方的徵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
許正宇說:「一帶一路倡議帶來龐大商機,而塞爾維亞正是參與該倡議的新興經濟體之一。全面性協定將有助推動香港與塞爾維亞的經濟貿易聯繫,並進一步鼓勵商界在兩地營商投資。」
在香港與塞爾維亞的全面性協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該協定在塞爾維亞所繳付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同樣地,塞爾維亞公司在香港所繳付的稅款,可從塞爾維亞就該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中扣除。
此外,香港與塞爾維亞的全面性協定亦提供以下稅務寬免安排:
(一)塞爾維亞向香港公司居民徵收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上限將會為10%;及
(二)香港居民如在塞爾維亞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無須在塞爾維亞課稅。
這份全面性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有關命令會經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
有關香港與塞爾維亞的全面性協定詳情載於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Serbia_HongKong.pdf)。
香港將繼續與貿易及投資夥伴磋商,以拓展全面性協定網絡。
完
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