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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政府提醒接受輔助生育服務的巿民保留證明文件以備日後申請稅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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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提醒巿民,政府正計劃由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起,在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下設立輔助生育服務稅項扣除。巿民如在今年四月一日或之後支付輔助生育服務的開支,並欲在擬議稅項扣除計劃實施後就有關開支申請扣稅,應保留包括收據等文件以作證明。

  為鼓勵夫婦在最佳育齡期及早生育,政府於《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由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起設立輔助生育服務稅項扣除,合資格人士每個課稅年度的可扣除開支上限為10萬元。可受惠於稅項扣除的納稅人必須為不育夫婦或有特定醫療需要接受生殖科技程序的夫婦,以及因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或其他醫學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的癌症或任何其他病人。

  由於非基於醫學理由而進行冷凍配子的程序或會延遲生育的決定,與政府鼓勵盡早生育的政策背道而馳,故納稅人將不能就該等服務申請建議的稅項扣除。

  擬議稅項扣除計劃可申請扣稅的範圍限於納稅人在本港持有認可牌照的中心為接受生殖科技程序而支付的必要開支。認可牌照是指由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發出的夫精人工授精牌照、治療牌照或儲存牌照,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定期更新及公布持牌中心的名單,並載列於其網頁(www.chrt.org.hk),以供公眾參考。另外,納稅人只可在支付開支的課稅年度申請扣稅,已獲發還的款項(包括獲保險公司發還的開支、在公務員醫療福利下獲發還的醫療費用開支等)均不符扣稅準則。

  為便利納稅人日後在擬議稅項扣除計劃實施後申請扣稅,政府將擬備一張標準格式的輔助生育服務合資格支出證明(證明書)。屆時,納稅人可要求持牌中心的認可專家或負責人在發出支出收據時,同時簽署及發出證明書,以證明納稅人符合扣稅條件,且有關支出是用於接受生殖科技程序的必要開支。證明書上必須顯示已支付的開支款額及支付日期。

  至於在今年四月一日或之後支付生殖科技程序的必要開支的納稅人,他們也可持相關收據向提供服務的持牌中心補領證明書,作為申請扣稅的憑證。

  稅務局會在有需要時要求納稅人提交證明書作為扣稅的憑證,故納稅人須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保留證明書六年。

  政府計劃在今年内向立法會就《稅務條例》(第112章)提出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稅項扣除。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