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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務(修訂)條例》

《2018年税務(修訂)條例》於2018年2月2日刊憲。此修訂條例下就税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技術修訂(即第5至11條)自2019年1月1日實施。

此修訂條例主要 —

  1. 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實施《多邊税收徵管互助公約》及其他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税務協議;及
  2. 使有關條文與就税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方面的國際標準一致。

閱覽此修訂條例全文。

閱覽於2018年2月2日發出的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