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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

比利時 - 比利時
性質

全面性避免雙重
課税的協定

航空運輸服務
收入的協定
(見註 1)
簽訂協定日期
10.12.2003
06.04.1998
税務條例第 49 條雙重課税令日期
03.02.2004
13.10.1998
生效日期
07.10.2004
01.07.2003
自右列年度起具有效力
2004/2005
課税年度
1998/1999
課税年度
税務條例
附屬法例

 

註 1: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比利時就收入及資本税項避免雙重課税和防止逃税協定自 2004 年 4 月 1 日開始的課税年度在香港具有效力。與此同時,與比利時就航空服務收入的雙重課税寬免協定在香港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