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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

性質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税的協定
(見註 1) 

航空運輸服務收入的協定
航運收入的協定
簽訂協定日期
22.03.2010
09.12.1996
16.12.1996
02.11.2000
税務條例第 49 條
雙重課税令日期
22.06.2010
28.01.1997
20.02.2001
生效日期
24.10.2011
26.05.1997
17.10.2001
自右列日期或年度起具有效力
2012/2013
課税年度
1996/1997
課税年度
2002/2003
課税年度

應企業的要求
1998/1999
課税年度
税務條例
附屬法例
   
註 1 :
請按 這裡瀏覽荷蘭就協定生效日期於 2011 年 3 月 22 日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函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於 2011 年 3 月 29 日的回函 (只有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