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委员会
组成
税务委员会是根据税务条例第 3 条成立。委员会的主席为财政司司长,另有 4 名委任委员,秘书由税务局副局长出任。委任委员中只能有 1 名政府人员。委员会独立处理各项获授权办理的事宜。
功能
订明 -
- 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所采用的报税表格或格式
- 机械及工业装置折旧的每年免税额比率
- 有关申请退款及减免的程序、提出税务上诉的程序及各项获授权处理的事宜
成员
主席
陈茂波先生, GBS, MH, JP
财政司司长(当然成员)
委员
税务局局长(当然成员)
蔡淑莲女士
合伙人
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 日获委任为委员
卢霭芝女士
合伙人
夏礼文律师行
2023 年 9 月 1 日获委任为委员
陈文先生
副执行总裁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 日获委任为委员
秘书
税务局副局长
谘询处
香港税务局局长办公室
电话 : 2594 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