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个案
被告职业/经营行业 | 控罪性质 | 判决 |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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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代理 |
少报租金收入,以致提交不正确报税表,触犯《税务条例》第80条第(2)(a)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 2024 年3月1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 2024 年4月19日被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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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报税表内提供不正确的出租物业及「居所贷款利息」扣除数据,影响其本人缴税法律责任,触犯《税务条例》第 80 条第(2)(c)款。 |
裁判官于2019年2月20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被判罚款3,000元,另加一笔8,537元的罚款,相等于少征收税款的10%。 裁判官于2019年4月23日就律政司司长提出的判刑复核申请作出聆讯,并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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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 | 在报税表内,作出不正确的陈述,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 80(2)(b)条。 | 裁判官于 2018 年 12月 17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3,000元,另加相等于少征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 - |
雇员 | 在报税表内,作出不正确的陈述,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 80(2)(b)条。 | 裁判官于 2018 年 2月 7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3,000元,另加相等于少征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 - |
物业投资公司 | 未有遵照《税务条例》第 51 条第(2)款的规定,就 2006/07、 2007/08、 2008/09及2010/11 课税年度须课缴利得税事宜,在指定时间内通知税务局局长,触犯《税务条例》第 80 条第(2)(e)款。 | 裁判官于 2014 年 3 月19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员 | 在报税表内,作出不正确的陈述,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0(2)(b)条。 |
裁判官于2008年7月30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员 | 在报税表内,作出不正确的陈述,申索扣除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触犯《税务条例》第80(2)(b)条。 |
裁判官于2008年1月18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公司 合伙人 |
未有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其公司须课利得税,触犯《税务条例》第80条第(2)(e)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7月13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7年8月2日判处被告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员 | 在报税表内,作出不正确的陈述,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0(2)(b)条。 |
裁判官于2007年2月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主 | 不遵照《税务条例》第52(5)条的规定,通知税务局局长雇员离职的资料,触犯《税务条例》第80(1)(c)条。 |
裁判官于2006年3月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业主 | 未有遵照《税务条例》第51条第(2)款的规定,就1997/98至1999/2000课税年度须课物业税,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触犯《税务条例》第80条第(2)(e)款。 |
裁判官于2005年4月28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主 | 不遵照《税务条例》第52(5)条的规定,通知税务局局长雇员离职的资料,触犯《税务条例》第80(1)(c)条。 |
裁判官于2005年1月2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业主 (一对夫妇) |
未有遵照《税务条例》第51条第(2)款的规定,就1997/98至2000/01课税年度须课物业税,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触犯《税务条例》第80条第(2)(e)款。 |
裁判官于2004年4月8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主 | 未有遵照《税务条例》第52条第(6)款的规定,预先在两名雇员停止受雇和离港前通知税务局局长;及没有按照第52条第(7)款的规定停止支付金钱予该两名雇员,触犯《税务条例》第80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04年2月4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主 | 不遵照《税务条例》第52(5)条的规定,通知税务局局长雇员离职的资料,触犯《税务条例》第80(1)(c)条。 |
裁判官于2003年7月2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主 | 未有遵照《税务条例》第52条第(6)款的规定,预先在雇员停止受雇和离港前通知税务局局长;及没有按照第52条第(7)款的规定停止支付金钱予该雇员,触犯《税务条例》第80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03年6月2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主 | 不遵照《税务条例》第52(5)条的规定,通知税务局局长雇员离职的资料,触犯《税务条例》第80(1)(c)条。 |
裁判官于2003年4月9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主 | 不遵照《税务条例》第52(5)条的规定,通知税务局局长雇员离职的资料,触犯《税务条例》第80(1)(c)条。 |
裁判官于2003年1月29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主 | 未有遵照《税务条例》第52条第(6)款的规定,预先在雇员停止受雇和离港前通知税务局局长;及没有按照第52条第(7)款的规定停止支付金钱予该雇员,触犯《税务条例》第80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02年11月4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员 | 填报不正确报税表,申索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触犯《税务条例》第80(2)(b)条。 |
裁判官于2002年8月2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主 | 填报不正确雇主报税表,触犯《税务条例》第80(2)(a)条。 |
裁判官于2002年7月1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主 | 填报不正确雇主报税表,触犯《税务条例》第80(2)(a)条。 |
裁判官于2002年5月1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业主 | 填报不正确报税表,漏报租金入息,触犯《税务条例》第80(2)(a)条。 |
裁判官于2002年2月2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员 | 填报不正确报税表,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及伤残受养人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0(2)(b)条。 |
裁判官于2001年12月18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主 | 未有遵照《税务条例》第52(6)及52(7)条在雇员停止受雇和离港前通知税务局局长及停止支付金钱给该雇员,触犯《税务条例》第80(1)(c)条。 |
裁判官于2001年12月10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主 | 不遵照《税务条例》第52(5)条的规定,通知税务局局长雇员离职的资料,触犯《税务条例》第80(1)(c)条。 |
裁判官于2001年11月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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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 | 填报不正确报税表,漏报董事薪酬,触犯《税务条例》第80(2)(a)条。 |
裁判官于2001年6月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新闻内容 |
建筑木材商人 | 填报不正确报税表,少报业务利润,触犯《税务条例》第80(2)(a)条。 |
裁判官于2001年4月18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员 | 申报不正确资料,以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0(2)(b)条。 |
裁判官于2000年9月22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雇主 | 填报不正确雇主报税表,漏报雇员薪酬,触犯《税务条例》第80(2)(a)条。 |
裁判官于2000年7月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
业主 | 填报不正确报税表,少报租金入息,及未在指定时间内通知须课物业税,触犯《税务条例》第80(2)(a)条及第80(2)(e)条。 |
裁判官于2000年6月2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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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作出不正确陈述,申报不正确资料,以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0(2)(b)条。 | 裁判官于2000年5月9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罚款。 |
[图表简介]
被告职业/经营行业 | 控罪性质 | 判决 | 附注 |
---|---|---|---|
地产代理 |
在报税表内漏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
就申索「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作出虚假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
就税务局按照《税务条例》的规定而提出索取出租物业资料的要求时,给予虚假的书面答复,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e)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 2024 年3月1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 2024 年4月19日被判入狱七个月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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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公司、其董事及经理 (一对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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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税表内漏报公司营业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
签署虚假报税表,漏报公司营业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2(1)(d)条。
拟备或备存或授权他人拟备或备存虚假的账簿或其他纪录,从而短报公司营业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f)款。 |
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于2023年6月16日裁定三名被告所有罪名成立。
于2023年7月10日,公司被判罚款,其董事被判入狱24个月及罚款,经理被判入狱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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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 |
在报税表内漏报公司营业额及物业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 |
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于 2022年10月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 2022年11月2日被判入狱十四个月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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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公司女东主 |
签署虚假报税表,夸大业务开支及虚报「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 82(1)(d)条。 签署虚假雇主报税表,申报虚构雇员,触犯税务条例第 82(1)(d)条。 |
经审讯后,裁判官于2022年7月1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2022年7月29日被判入狱九个月。 被告就入罪及判刑提出上诉,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裁判官拒绝其保释申请。 上诉于2024年8月16日进行聆讯。上诉人只就定罪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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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一对夫妇) |
签署虚假报税表,虚报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d)款。 |
裁判官于2021年11月 22 日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两被告于2021年12月13日分别被判实时入狱两个月及入狱两个月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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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签署虚假报税表,虚报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及「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d)款。 |
裁判官于 2021 年7月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实时入狱一个月及两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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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纳税人以虚假陈述申请暂缓缴纳暂缴税及虚报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d)款。 |
裁判官于 2020 年12 月 10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被还押十四天后,于2020年12月24日被判入狱十二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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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董事 | 使用或授权使用欺骗手段、诡计或手段,从而夸大公司的支出,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g)款。 |
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于 2020 年4月7日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两名被告于 2020年4月28日均被判实时入狱六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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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一对夫妇) |
于报税表中就申报租金收入及申索扣除「居所贷款利息」方面,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b)款。 |
裁判官于 2019年9月26日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两名被告于 2019年10月15日分别被判入狱九星期及四星期及罚款。 首被告曾就有关判刑提出上诉,但于同年11月12日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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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就税务局按照《税务条例》的规定而提出索取被告母亲住所资料的要求时,给予虚假的书面答复,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e)款。 |
裁判官于 2019 年5 月 14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2019年6月4日被判执行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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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6年11月30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2016年12月19日被判入狱八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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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一对夫妇) |
就申索「居所贷款利息」及「个人进修开支」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6年9月14日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两名被告于2016年9月26日分别被判入狱十星期及三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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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认可慈善捐款」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6年7月13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被还押十四天后,于2016年7月27日被判入狱六星期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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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6年4月2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被还押二十一天后,于2016年5月18日被判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裁判官于2016年7月26日就律政司司长提出的判刑复核申请,判被告入狱二十一天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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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 2016 年1 月22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被还押十四天后,于2016 年2 月5 日被判执行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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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一对夫妇) |
就申索「个人进修开支」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 2015 年7 月 7 日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两名被告各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三年及罚款。 裁判官于 2015 年12 月 4 日就律政司司长提出的判刑复核申请,判首名被告实时入狱两个月及罚款,次名被告入狱四个月缓刑三年及罚款。 首名被告就判刑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于 2016年 4 月 21 日驳回判刑上诉,维持入狱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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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供养祖父母额外免税额」及「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4年11月2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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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4年11月19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两个月缓刑三年。 | 新闻内容 |
雇员 | 就申索「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的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4年6月2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2014年7月17日被判罚款及执行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 |
前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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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税表内作出虚假陈述,报称曾租用一物业,并向其业主支付租金,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b)款。 |
裁判官于 2014 年6 月 18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2014年7月14日被判罚款及执行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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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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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及「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 2014 年5 月 28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实时入狱四星期。 高等法院于 2014 年8 月 26 日就有关判刑上诉作出聆讯,被告获准缓刑及被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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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雇员 (一对夫妇) |
两名全权业主在各自的报税表内漏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a)款。 其一就申索扣除「居所贷款利息」方面,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 2014 年5 月 12 日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两名被告于 2014 年 5月23日各被判执行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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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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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方面,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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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于 2014 年4 月 16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2014年4月17日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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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雇员 | 在报税表内漏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a)款。 就申索扣除「居所贷款利息」方面,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 82 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 2013 年 9 月 4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于 2013 年 10月2日被判罚款及执行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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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 | 拟备或备存或授权他人拟备或备存虚假的帐簿或其他纪录,从而夸大公司的购货额,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f)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于2013年2月4日被判罚款及入狱九个月。 | 新闻内容 |
前银行助理总经理/业主 | 在报税表内漏报原应申报的物业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 就申索「居所贷款利息」,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1年2月1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于2011年2月17日被判入狱四个月缓刑十八个月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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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代理公司女东主 | 在其个别人士报税表内,作出虚假的陈述或记项,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b)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10年12月30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她于2011年1月13日被判入狱七个月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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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 就申索「认可慈善捐款扣除」,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10年12月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被还押十四天后,于2010年12月21日被判执行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 |
金融集团前组长 | 在报税表内漏报原应申报的薪俸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10年10月2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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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一对姊妹) |
就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及「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 |
裁判法院法官于2009年5月22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9年6月5日判处两名被告入狱两个月。 |
新闻内容 |
雇员 | 就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09年5月2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六个星期。 |
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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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 就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及「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 |
裁判法院法官于2008年5月20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8年6月3日判处被告入狱两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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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在报税表中蓄意意图作出虚假陈述或记项,以逃缴物业税,触犯《税务条例》第82(1)(b)条及82(1)(d)条。 |
裁判法院法官于2008年1月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两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商人 | 蓄意意图漏报应报利润,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授权他人拟备或备存虚假帐目,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f)款;使用或授权使用欺骗手段、诡计或手段,讹称向供应商付款,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g)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11月21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7年12月11日判处被告入狱十五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业主 | 在报税表内蓄意意图漏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a)条及第82(1)(d)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9月3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四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员 | 在报税表-个别人士上签署,而无合理理由相信该等报税表是属实的,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d)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7月31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7年8月15日判处被告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公司 合伙人 |
在公司的利得税报税表中漏报大部份服务费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7月13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7年8月2日判处被告入狱七个月缓刑三年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公司董事 | 漏报销售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与及使用欺骗手段、诡计或手段,讹称向供应商及分包商付款,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g)款。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7月3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两年。 |
新闻内容 |
业主 | 在报税表内蓄意意图漏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a)条和第82(1)(d)条;及就税务局按照《税务条例》而提出索取泊车位用途资料的请求,给予虚假的答复,蓄意意图逃税,触犯《税务条例》第82(1)(e)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6月2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十二个月及罚款。 上诉庭于同年9月25日驳回被告有关判刑的上诉,并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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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一名业主在报税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记项,短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b)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7年6月21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四个月缓刑二十四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员及 业主 |
就申索扣除「居所贷款利息」,蓄意意图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及在报税表内蓄意意图漏报原应填报的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a)款。 |
裁判法院法官于2006年7月13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三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商人 | 公司东主夸大购货支出,因而短报利润,触犯《税务条例》第82(1)(d)条及第82(1)(g)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6年7月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四个月缓刑十二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雇员 | 就申索「供养父母免税额」及「供养父母额外免税额」,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条第(1)(c)款。 |
裁判官于2006年5月11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即时入狱两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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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 报税表内漏报原应填报的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a)条及在根据《税务条例》下申索扣除有关出售物业的亏损方面,作出虚假的陈述,触犯《税务条例》第82(1)(c)条。 |
裁判法院法官于2006年3月30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即时入狱二个月,及罚款合共十八万元,罚款金额等于逃税金额百分之一百三十八。 高等法院于2006年11月16日就有关判刑上诉作出聆讯,被告获准缓刑二年,罚款总额维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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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一对夫妇) |
两名全权业主在各自的报税表作出虚假陈述,短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b)条。 |
两名被告于2005年6月2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各被告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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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营机构雇员 | 透过自己操控的公司调高物业租金,因而从固定薪金中,夸大转作为雇主发还租住居所津贴的部份,短报薪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g)条。 |
被告于2004年1月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及罚款。 高等法院于2004年4月1日就有关判刑上诉作出聆讯,被告获准缓刑十二个月,罚款总额维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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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联权业主 |
三名联权业主在物业税报税表作出虚假陈述,短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b)及(g)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3年12月5日裁定三名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各被告入狱两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业主 (一对夫妇) |
两名联权业主在物业税报税表作出虚假陈述,短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b)及(g)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3年5月27日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3年6月9日判处各被告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公司董事 | 漏报销售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a)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3年5月19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3年5月28日判处被告入狱五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业主 (一对姊妹) |
两名联权业主在物业税报税表作出虚假陈述,短报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b)及(g)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2年10月4日裁定两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2年10月18日判处各被告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印刷公司合伙人 | 合伙人签署虚假报税表,调低业务收入及支出,因而短报利润,触犯税务条例第82(1)(d)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2年9月25日裁定两被告罪名成立。并于2002年10月9日判处各被告入狱(四个月及三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
前电台 主持 |
签署虚假报税表,夸大开支及漏报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d)条。 |
裁判官于2001年4月19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三个月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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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 |
两项漏报销售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82(1)(a)条,以及三项使用欺骗手段、诡计或手段以协助该公司逃税,触犯《税务条例》第82(1)(g)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1年2月26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入狱九个月及罚款。上诉法庭于2002年1月29日驳回被告就有关定罪提出的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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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公司经理 |
签署不实雇主报税表,蓄意漏报本人薪酬,触犯《税务条例》第82(1)(d)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2001年2月7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判执行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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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简介]
被告职业 / 经营行业 | 控罪性质 | 判决 |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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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 |
商人行骗公共收入,触犯普通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 101E 条。 | 区域法院法官于 2007 年 11 月 21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判处被告入狱十五个月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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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 |
商人瞒税,以普通法检控及根据刑事程序条例处罚。 |
区域法院法官于 2003 年 5 月 16 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入狱十八个月及罚款。 | 新闻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