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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施政报告 - 与税务有关的政策措施 (个别人士)

在2023年10月25日,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建议,为鼓励生育及缔造有利育儿环境,由2024/25课税年度起,在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实施以下的税务措施:

  • 如纳税人是与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后首名出生的子女同住,其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最高扣除额,将由现时100,000元提高至120,000元,直至该名同住子女满18岁为止。(有关的法例已获立法会通过,并于2024年5月31日在宪报刊登)
  • 设立每年最多100,000元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有关建议须完成立法程序后才可实施)

按此查阅有关提高居所贷款利息/住宅租金扣除额的措施的要点,就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的措施的要点,请按此

同时,可查阅有关(i)居所贷款利息/住宅租金额外扣除额,及(ii)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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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与新生子女同住的纳税人就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税务扣除上限

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建议,为支持有新生婴儿的家庭,由2024/25课税年度起,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如符合特定资格,其适用的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扣除上限将由现时的100,000元增至120,000元。具体而言,如纳税人与其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后首名出生的子女同住,在建议的措施下,该纳税人的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扣除上限将提高至120,000元,直至该名子女满18岁为止。有关的法例已获立法会通过,并于2024年5月31日在宪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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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

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建议,为提升生育率,由2024/25课税年度起,在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设立每年最多100,000元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以减轻相关夫妇的财政负担。此项建议须完成立法程序后才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