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如你对本局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你可透过以下途径向投诉主任投诉。为方便调查及跟进,除投诉内容外,请提供你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及你在本局的档案号码(如适用者)。
电话: | 2594 5000 |
信件: | 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1234号 |
亲身: | 香港九龙启德协调道5号税务中心15楼 |
传真: | 2802 7625 |
电邮: | taxinfo@ird.gov.hk |
办公时间: | |
星期一至五 | 上午8时15分至下午12时30分 |
下午1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
如需有关详情,请参阅《投诉简介(怎样和向谁提出投诉?)》的小册子。
若阁下认为你的投诉未获适当的处理或须进一步复查,请以下列方式致函本局投诉联络主任:
信件: | 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1234号 |
传真: | 2802 7625 |
电邮: | taxinfo@ird.gov.hk |
请注意:
- 本局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为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支付足额邮资。 (详情)
- 使用电子纪录形式提交文件必须符合《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第11(2)条所指定的规格,方式及程序。
- 由于电邮内容可能会被第三者截取,因此询问函件如载有私人或机密资料,请考虑以邮寄或传真方式传送。如你有认可的数码证书,亦可以考虑利用本局电邮地址的公开密码匙,把电邮加密。所有电邮询问均不会以电邮作答,如查询人要求以电邮回复,则属例外,但必须具备认可的公开密码匙以供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