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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4年4月起的服务目标

本小册子刊载税务局的服务承诺,并说明市民欲对所获服务提出意见或作出投诉,可以依循的步骤。


税务局所提供的服务

本局的服务承诺包括以下项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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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监察

服务承诺关注委员会协助监察本服务承诺所包括的服务。本局亦成立了一个由一位高级首长级人员领导的服务标准研究小组,向该委员会提供协助。税务局局长每年按目标发表服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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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水平

本局首要任务是竭尽所能服务市民,但服务水平有时会受特殊情况及繁忙期间的重工作量所影响。下列是我们考虑到这些因素后,就各项服务致力达到的标准处理时间,和市民可以期望获得的服务水平。

 

服务水平
服务 标准处理时间 服务水平
1. 谘询服务
  • 晤谈
即时处理或转介负责个案的职员 繁忙时间
(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5时)
 
首10分钟:
 
95%
 
非繁忙时间
首10分钟:
 
99%
 
  • 接通的电话
即时回答或转介负责个案的职员 每年7月至4月期间
首3分钟: 90%
随后的1分钟:
 
5%
每年5月至6月期间
首3分钟: 80%
随后的1分钟:
 
10%
2. 书面查询
  • 简单事宜
在收到查询后的7个工作日内回复
 
首7日:
 
随后的2日:
 
96%
 
3%
  • 技术性事宜
在收到查询后的21个工作日内回复
 
首21日:
 
随后的21日:
 
98%
 
1%
3. 处理报税表
  • 利得税报税表
    -法团
    -合伙营业

在发出报税表日期的9个月内作出评税

 
首9个月:
 
随后的3个月:
 
再随后的3个月:
80%
 
15%
 
5%
  • 物业税报税表
    -租金收入
    (联名物业)
在发出报税表日期的6个月内作出评税
 
 
首6个月:
 
随后的3个月:
 
再随后的3个月:
85%
 
11%
 
3.5%
  • 综合报税表
    -营业溢利
    (独资经营)
    -受雇收入
    -租金收入
    (全权物业)
    -个人入息课税
 

在发出报税表日期的6个月内作出评税

首6个月:
 
随后的3个月:
 
再随后的3个月:

85%
 
11%
 
3.5%
4. 发给首次纳税人的报税表
  • 利得税
    -向须课税的书面通知作出回复

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作出回复
 

首3个月:

98%
  • 薪俸税
    -无须课税个案

在收到通知后的21个工作日内向雇员作出回复
 

首21日:

98%

-须课税个案

每年4月至11月期间
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发出报税表
 
首3个月: 98%
  每年12月至3月期间
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月内发出报税表
 
首5个月: 98%
5. 撤销公司/有限合伙基金注册
  • 处理向税务局局长要求发出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的申请
在收到申请表后的21个工作日内 首21日: 98%
6. 储税券
  • 购买及赎回
每年1月至6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9个工作日内
 
首9日: 99%
  每年1月至6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2个工作日内
 
首12日: 99%
7. 评税的反对
  • 回复反对通知书
每年5月至8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2个工作日内

 
首12日:
 
随后的6日:
98%
 
1%
  每年9月至4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8个工作日内

 
首18日:
 
随后的6日:
98%
 
1%
  • 处理反对个案
在收到反对通知书后的4个月内发出了结反对个案通知书*或评税人员决定通知书**
 
首4个月: 98%

*了结反对个案通知书-包括修订评税通知书、退税通知书及通知了结反对个案的信件。

**评税人员决定通知书-信中会说明反对个案尚未了结,同时,会要求纳税人提供进一步资料,或建议解决的方案,或建议纳税人取消反对,或知会纳税人该个案交由局长作出决定。

8. 延缓暂缴税的申请
  • 对申请的回复
在收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内 首12日:
 
随后的6日:
 
98%
 
1%
9. 缴纳税款
  • 向以电子方式缴税的公司、合伙业务及联名物业业主发出书面收据
在收到税款后的4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4日: 99%
10. 退还税款
  • 因多缴应付税款
 
在收到税款后的18个工作日内
 
首18日: 98%
  • 因修订评税
在发出修订评税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首10日: 98%
11. 税务审核和调查
  • 处理实地审核和调查个案
 
在收到回复本局初步查询的实质资料后的2年内 首6个月: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60%
 
70%
 
80%
 
90%

此项承诺的处理时间,由下列日期起计:
*简单个案-与有关纳税人作首次会晤之日。
*复杂个案-有关纳税人递交业务纪录之日,或收到有关纳税人实质回复本局初次书面查询之日,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12. 印花税
  • 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为下列文书加盖印花

        − 物业

           转让契约、物业买卖合约及租约

        − 股票

           成交单据及转让文书

          

网上方式付款
在收到印花税后即时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发出印花证明书

离线方式付款
在收到印花税后的2个工作日内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发出印花证明书

 

即时:



首2日:

99%



99%
  • 处理转让契约及物业买卖合约的加盖印花申请
 
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 首5日: 98%
  • 为成交单据及租约加盖印花
 
在收到全部资料后的当日内 即日: 98%

个案如涉及物业估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视乎复杂程度而定。

  • 处理豁免申请
    (集团公司间的转让)
 
在收到申请及充足的资料后的3个月内 首3个月:
 
随后的9个月:
85%
 
10%
13. 商业登记
  • 新证办理
    -经柜位处理的申请#

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30分钟内发出

 

首30分钟:

99%
-经邮递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交的申请
 
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2日: 99%
  • 商业登记册摘录的核证本
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1个工作日内发出

 
随后的1日: 99%
  • 更改商业登记资料
    -经柜位处理的通知##

在收到通知及全部资料后的30分钟内予以更改

 

首30分钟:

97%
-经邮递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交的通知#
在收到通知及全部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改 首5日: 99%

           # 不适用于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申请 。

           ## 不适用于以批量形式经柜位提交的通知 。

14. 「税务易」帐户
  • 发出启动密码通知书
    -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交的申请
 

在收到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2日:

98%
  • 向以电子方式缴税者发出电子收据
 
在收到税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2日: 99%
15. 居民身分证明书
  • 处理申请
 
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21个工作日内发出证明书或评税人员决定通知书^ 首21日: 70%

^ 评税人员决定通知书 - 信中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资料或通知申请人申请不被接纳。

16. 投诉
  • 处理投诉个案
在收到投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回复

 
首7日: 99%
在收到投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实质回复 首15日: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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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负

我们要成为卓越的税务管理机构,为促进香港的繁荣安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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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

我们致力–

  • 以高效率及合乎成本效益的方式征收税款;
  • 对纳税人待之以礼,并提供有实效的服务;
  • 透过严谨的执法、教育及宣传,促使纳税人遵守税务法例;
  • 协助员工具备应有的知识、技巧和态度,从而竭尽所能,实践我们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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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

我们的基本信念是–

  • 专业精神
  • 讲求效率
  • 积极回应
  • 处事公平
  • 注重成效
  • 待人以礼
  • 群策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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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环境

我们致力在良好的环境中,提供公平、有效率和有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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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所担当的角色

我们欢迎市民对本局的服务提供意见或建议。来函请寄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1234号税务局客户经理收。

我们乐于竭尽所能提供服务,如所需资料已存于电脑中,本局会立即作答,但在若干情况下本局或未能于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服务。在此情况下,市民是有权尽快获得详尽的解释。如你认为有需要获得解释,或觉得你的个案未有获得适当的处理,可联络投诉主任–

  • 电话:2594 5000
  • 地址:香港九龙启德协调道5号税务中心15楼
  • 邮寄: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1234号
  • 传真:2802 7625,或
  • 电邮:taxinfo@ir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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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权利

如认为投诉没有获得公平处理,可来函税务局局长列出上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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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更详细资料

谘询服务处的职员将会乐意解答与本承诺有关的服务,公众亦可获知他们的姓名。本局谘询服务处设于香港九龙启德协调道5号税务中心地下。电话:187 8088。另外,市民可浏览本局网页以查阅税务资料和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