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 年度财政预算案宽减措施
答:
2020-21财政预算案建议宽减2019/20课税年度百分之一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有关法例已于2020年6月10日获立法会通过,并于2020年6月19日在宪报刊登。
答:
你仍须依期缴付2019/20课税年度的暂缴税,否则税务局会采取追讨欠税行动。如以往一样,今次的税款宽减是扣减即将评定的2019/20课税年度应缴税款,而不是已征收的2019/20课税年度暂缴税税款,故你仍须缴清已发出的税单所载列的暂缴税税款。
答:
今次的税款宽减措施,目的是宽减2019/20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故此,可宽减的款额将反映在发出的2019/20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评税通知书内。这项宽减并不适用于2019/20课税年度暂缴税税款。纳税人已缴付的2019/20课税年度暂缴税将用以抵销2019/20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2020/21课税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答:
个人入息课税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入息合并计算,薪俸收入及业务利润均会包括在内。故此,你可获宽减的款额,是2019/20课税年度个人入息课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百(以20,000元为上限),而不是按薪俸税及利得税的应缴税款计算。
答:
2019/20课税年度的税款宽减是百分之一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在薪俸税下,纳税人和配偶可以分开评税,即每人可宽减最后评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百,以20,000元为上限。由 2018/19课税年度起,已婚人士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要求已放宽,他/她们可自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在纳税人和配偶各自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下,他/她们可以分开评税,即每人可宽减各自个人入息课税评税税款的百分之一百,以20,000元为上限。但如纳税人和配偶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宽减上限是二人合共20,000元。纳税人应视乎自己的情况以决定是否和配偶共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以2019/20课税年度来说,所考虑的因素包括在和配偶共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下,二人合共只可获得20,000元宽减上限。你可使用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内提供的税款计算机,计算在不同情况下应缴的2019/20课税年度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