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措施 : 有条件豁免分期缴付2021/22课税年度税单的附加费
答:
有关豁免获批准分期缴税的纳税人征收附加费的纾困措施只适用于 2022年 4 月至 2023年 5 月期间发出的2021/22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纾困措施并不适用于物业税税单。因财政困难而未能依时缴付税款的个别人士及公司纳税人均可提出申请。
答:
在纾困措施下申请分期缴税的纳税人,须列明因何情况导致财政困难而未能依时交税。在提交申请时,纳税人须提交下列资料 :
申请人 | 个别人士/ 独资业务经营者 |
合伙业务 | 法团 |
申请表格 | IR1360 号表格 (2021/22 课税年度) |
IR1360A 号表格 (2021/22 课税年度) |
IR1360B 号表格 (2021/22 课税年度) |
佐证资料及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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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会因应个别纳税人的经济状况批出不同还款期的分期缴税安排,获批准的还款期一般不会超过 6 个月。在个别特殊情况下,获批准的还款期可能会稍长,但一般也不会超过 12 个月。纳税人必须按照批出的分期缴税安排准时缴付全数分期款项,才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到期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答:
因财政困难而未能依时缴付2021/22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有关税单的缴税到期日前尽早申请分期缴税。税务局会在收到申请的21个工作天内批出分期,或因应申请人的财政状况调整他的分期建议。在税务局作出回复前,纳税人可暂时按照他的分期缴税建议,先行缴款。如纳税人未能証实财政困难而分期申请不获批准,税务局会发信通知纳税人并要求纳税人于缴税限期前或发信日期后的14天内(以较迟者为准)清缴税款,以免被加征5% 附加费。另一方面,税单上若同时包括2022/23课税年度暂缴税,而纳税人预计2022/23课税年度的应课税入息或应评税利润将较2021/22课税年度下跌超过一成,可于税单列明的缴税到期日前28天向税务局申请暂缓缴付部分或全数的暂缴税。若申请缓缴暂缴税获得批准,纳税人或可一次过清缴税款余额而无须申请分期缴税。
更多有关申请缓缴暂缴税的资料。
答:
如纳税人未能按照批出的分期缴税安排缴付税款,有关分期缴税安排以及有条件豁免征收附加费的特别安排会被即时取消,当时尚未清缴的税款会被加征5%的附加费,税务局并会立即就欠税采取追讨行动。如在加征5%附加费的 6 个月后仍有未缴交的税款及5%附加费,则会被加征10%的附加费。
答:
你应填妥分期缴税申请表格连同所需的佐证文件于税单的缴税到期日(即2023年1月13日)前尽早交回税务局。经核实你是因财政困难而未能依时交税后,税务局会发信批准有关申请。假设你提出分6期于每月的第13天缴款并获得批准,你会收到分期缴税通知书及6张缴款单,要求你按下列的缴税安排缴付税款:
分期缴款日期 | 款额 ($) |
2023年 1月 13日 | 10,000 |
2023年 2月 13日 | 10,000 |
2023年 3月 13日 | 10,000 |
2023年 4月 13日 | 10,000 |
2023年 5月 13日 | 10,000 |
2023年 6月 13日 | 10,000 |
60,000 |
如你未能按照批出的分期缴税安排缴付款项,有关分期缴税安排以及有条件豁免征收附加费的特别安排会被即时取消,当时尚未清缴的税款会被加征5%的附加费。以上列批出的分期缴税安排为例,假设你已依期缴付首4期的款项,但未能如期缴付第5期的款项,则尚未清缴的第5期及第6期税款总额便会被加征5%的附加费。
答:
税务局不会接受延期缴税的申请。惟纳税人因财政上出现困难而未能依时交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分期缴付税款。税务局会按照纳税人的经济情况,考虑有关申请。获批准分期缴付于 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期间发出的 2021/22 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到期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