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
本公司雇员陈大文先生在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 12 个月期间两度升职。从文员升为技术助理,及后更被提升为描绘技师。我应怎样填写 IR56B 表格上「受雇职位」一栏呢?
答:
你只须在「受雇职位」一栏填上最近的职位「描绘技师」便可。如果该雇员在整个报税年度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而雇主又将他全年的收入填报在 IR56B 内,通常他的职位 / 职级只供参考用途。
不过,如果陈大文先生是一名「兼职雇员」或「公司董事」,税务局会比较注重这项资料。如陈先生是「兼职雇员」,他可能在同年度内为另一间公司工作而收取薪酬,且税务局可能会收到其他雇主为他填报的雇员报税表。如陈先生是「公司董事」,则税务局在计算薪俸税时或须对董事袍金和薪金作不同处理。
2.
问:
本人以私人身分雇用了两名家务助理和一名司机。身为他们的雇主,我是否须要向税务局填报他们的薪酬呢 ?
答:
不论雇主有没有经营生意,为雇员报税的责任完全相同。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雇员是未婚而他 / 她的全年收入不超过基本免税额(以 2023/24 年度为例是 $132,000),你不须为他 / 她报税。
如果你雇用一名雇员不足一年,而他 / 她的薪酬连花红在内,按比例计算不超过每月 $11,000 ,你亦不须为该雇员报税。
但请注意,不论你支付的薪酬是多少,你必须为全部的兼职和已婚雇员报税。因此如你所雇用的家务助理及司机符合上述情况,你须向税务局填报他们的薪酬。
上述标准亦适用于来港工作的非居港人士。但一般而言,如果你雇用一位已婚的外籍家务助理并支付法例所定的工资,而你确定该家务助理的配偶在香港并未有任何收入,你便不须向税务局填报她的薪酬。
5.
问:
本公司有一雇员即将离职,请问我应为该雇员提交多少份 IR56F 表格给税务局 ?
答:
你只须提交一份 IR56F 表格给税务局。
如你提交有关雇员开始受雇的资料,你亦同样只须填报一份 IR56E 表格。
但请注意,如即将离职的雇员亦会离开香港,你须提交一式两份的 IR56G 表格,并须暂停支付一切薪酬和其他款项给该雇员,由通知书发出日起计,为期一个月,或直至该雇员能提供税务局发出的「同意释款书」为止。
此外,雇主亦须向有关雇员提供一份已申报的 IR56 表格副本,并保留一份作纪录。
6.
问:
本公司曾向提供服务者支付一些款项,例如分判商和顾问等人士。请问我是否要为他们报税 ?
答:
假如一些不属贵公司雇员的本地个别人士或不是以法团形式经营的机构曾为贵公司提供服务,而收取贵公司的佣金、费用或其他薪酬达以下数额,则贵公司作为付款人须为每名收款人提交表格 IR56M ,并附上有关的声明书 IR6036B 表格:
(i) | 如属分判商,每年收取超过 $200,000 。 |
(ii) | 如属顾问、代理人、经纪、特约艺人、演艺人员、运动员或作家等人士,每年收取超过 $2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