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重建物业退税安排

*

1.

问:

发展商何时可就取得不动产作重建用途而签立的文书,申请退还已缴交的「买家印花税」和部分「从价印花税」?
 
 

答:

当发展商单独或聯同其相聯法人团体成为作重建用途地段(包括有关不动产)的拥有人,并且:

  1. 已获得建筑事务监督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就展开该地段的基础工程所给予的同意(不论该同意是否涵盖任何其他地段);或
  2. 已-
    1. 拆卸或安排拆卸处于该地段上的所有建筑物(如有的话),但不包括根据任何条例禁止拆卸的建筑物;及
    2. 获得建筑事务监督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就该地段上进行的建筑工程的有关图则及详图所给予的批准(不论该批准是否涵盖任何其他地段)。

该发展商便可申请退还已缴交的「买家印花税」和部分「从价印花税」。

  返回页首


*

2.

问:

如发展商已向建筑事务监督申请展开基础工程但未获许可,以及新发展的建筑图则及详图尚未获建筑事务监督批准,该发展商可否申请退税?
 
 

答:

不可以。有关申请会被视为无效和被退回。请注意,原则上批准的建筑图则及详图并不会被视为已获建筑事务监督给予批准。

  返回页首


*

3.

问:

发展商提出退税申请时需提交甚么文件?
 
 

答:

发展商须提交一份填妥的申请书[即表格IRSD125B(个别人士适用)或IRSD125C(法人团体适用)]连同该表格附页I内指明的证明文件。

  返回页首


*

4.

问:

发展商可否先提交部分文件其后再补交余下文件?
 
 

答:

有关申请在发展商提交所有必需文件后才会被视为有效的。

  返回页首


*

5.

问:

谁人可提出退税申请?
 
 

答:

发展商可亲自、由其代表律师或经其获授权代表提出退税申请,但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签署人的身分和提交证明该人身分的文件。

  返回页首


*

6.

问:

印花税署需时多久处理退税申请?
 
 

答:

印花税署在收妥所有所需文件后的大约两个月内可完成退税申请。

如须向第三者索取资料(例如差饷物业估价署就有关物业的估价),该「两个月」由收妥有关资料日开始计算。印花税署亦会在收到有效申请后1个月内通知发展商需要向其他人士索取资料,以及需要哪些资料。

  返回页首


*

7.

问:

如何计算就重建物业应退回的「从价印花税」?
 
 

答:

详情可参阅申请书附页II的例子。

  返回页首


*

8.

问:

发展商是否须一次过就同一地段内所有单位提出因重建而申请退还已缴交的「买家印花税」和部分「从价印花税」?
 
 

答:

不需要。只要符合退税条件,发展商可以就购买该地段单位的不同文书分别提出退税申请。

  返回页首


*

9.

问:

若发展商一次过就购买同一地段不同单位的文书提出两份或以上退款申请,发展商是否需要就每份申请提交全套证明文件?
 
 

答:

不需要。所有申请通用的证明文件(例如发展商最近期的周年申报表副本)只需提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