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及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是指内地与香港建立的证券交易及结算连结机制,以实现两地市场相向开放为目标。
在沪港通及深港通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建立市场间买卖盘传递及相关技术设施,从而让(a)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买卖(「北向交易」)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的指定股票(分别为「沪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及(b)内地投资者买卖(「南向交易」)在联交所上市的指定股票(「港股通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将为各自的市场参与者及投资者所进行的交易负责结算、交收,并提供存管、名义登记及其他相关服务。
详情请浏览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网页:
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mutual-market/stock-connect?sc_lang=zh-cn
答:
有关北向交易的内地税务问题,请参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7/t20220701_3824283.htm答:
港股通、沪股通及深股通股票的非交易转移通常可在以下情况进行:
(a) 继承;
(b) 离婚;
(c) 公司或法团的解散或清盘;
(d) 向慈善团体捐赠;
(e) 协助任何法院、检控官或执法机关进行执法程序或采取行动;及
(f) 由国家有权机关(就港股通股票而言)或上交所及深交所(就沪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而言)批淮或确认的任何其他转移。
答:
在联交所进行的南向交易,其印花税将根据现行印花税署署长(「署长」)与联交所订立的印花税收取协议经联交所收取。至于港股通股票的非交易转移,香港结算及中国结算将协助内地投资者向署长缴纳印花税。有关安排的详情,请参阅中国结算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