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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资讯中心)

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签订双重课税宽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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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一月十六日根据《税务条例》制定命令,以实施最近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签订的航空运输协定中关于双重税项豁免的安排。

    政府于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签订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这协定载列有关航空公司双重课税的宽免安排。

    政府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二日)说:「双重税项豁免为香港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航空公司,在对方地区内营业所得的利润和资产提供双向的税项豁免。这对香港及该共和国双方的航空公司的营运都有裨益。」

    他解释:「我们的政策,是在香港与其双边民航颗伴磋商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中,加入避免向航空公司作双重征税的条文。」

    该项命令将于一月二十三日在宪报刊登,并于二月七日提交立法会。

二 0 0 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