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资讯中心)

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

******************

   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一项税务修订条例草案,以便落实把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上限提高至十五万元的建议。该条例草案亦建议容许纳税人因扣除额上限有所提高而影响其二○○一/○二年度的暂缴薪俸税税额为由,申请缓 缴该暂缴薪俸税的全部或部份。

   行政长官在二○○一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会向立法会建议,把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上限提高百分之五十,由现时的十万元增加至十五万元,为期两年,即二○○一/○二及二 ○○二/○三课税年度。该建议旨在纾缓自置居所人士的经济压力。

  居所贷款利息扣税项目是在一九九八/九九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宣布在薪俸税下开设。纳税人可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就其居所贷款所缴付的利息,在有关课税年度计算薪俸时每年最多获扣减十万元。纳税人可在任何五个课税年度申请扣税。

  政府发言人说:「为了让纳税人早日受惠,我们建议作出一项过渡性安排,容许在本课税年度申索超逾十万元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的纳税人,申请缓缴需在二○○二年首季缴交的全部或部份暂缴薪俸税。」

  发言人补充:「假如不作出该项过渡性安排,纳税人最快要到二○○三年一月才可以从建议的提高扣除额上限的措施受惠。」

  他说:「根据该项过渡性安排,缓缴暂缴薪俸税的数额,会以因新扣除额而减少的暂缴薪俸税数额为上限。」

  政府估计在二○○一/○二及二○○二/○三两个课税年度里,每年会有超过十一万名纳税人每年受惠于建议中提高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上限的措施。每名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额外节省八千五百元的税款,预料政府会因此而少收约十亿元的税款。

  《2001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将于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刊登宪报,并由库务局局长于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提交立法会。

  如修订条例草案获通过,税务局将广泛宣传申请缓缴暂缴薪俸税的有关程序及时间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