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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资讯中心)

立法会:动议二读 2001 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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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库务局局长俞宗怡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01 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01 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草案》。

   本条例草案的目的,是提供法律依据,让纳税人可使用税务局局长发出的通行密码在网上报税,和容许纳税人透过电话报税。

 

使用通行密码提交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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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本年开始,各主要类别税项的申报,包括个别人士报税表和物业税报税表,均可透过政府的公共服务电子化系统在网上提交。而纳税人在网上提交报税表时,必须向认可核证机构申请数码证书,以确认身分及作出数码签署。

   为了鼓励更多纳税人利用公共服务电子化系统的网上报税服务,我们建议可由税务局局长发出密码予纳税人,作为确认身分,代替核证机构发出的数码证书。这建议可令网上报税更方便,相信纳税人会欢迎。

   由于现时的有关条例均没有说明使用通行密码可以被视作在报税表上作出签署;因此,有需要修改《税务条例》,为通行密码提供法律基础,订明使用通行密码即被视作签署报税表。

 

电话报税   
──────    

   条例草案的另外一个建议,是在《税务条例》中,为电话报税提供法律依据;让纳税人有多一种简便快捷的报税途径。

   现时的《税务条例》并无就电话报税作出规定。我们建议增订条文,把「报税表」一词的含义,扩大至包括以电话报税方式提交的资料,和赋权税务局局长制定可让纳税人以电话提交的报税表的类别,及有关规定。有关电话报税的详细规定将会藉宪报公告。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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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进通行密码和电话报税,将令市民在报税途径方面有更多选择,有助进一步提高税务局向市民提供服务的效率;同时,税务局亦可省却将印制的报税表格上的资料整理和输入部门电脑资料库所需的时间,提高税局的运作效率;实是一举两得的做法。

   主席,我谨此陈辞,希望议员支持条例草案。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