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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资讯中心)

立法会通过税务(修订)条例,接纳使用通行密码及电话提交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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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今日(二月二十六日)通过《 2001 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草案》,为使用通行密码及电话提交报税表提供法律依据。

    新制订的法例包括两项主要修订。其一是容许纳税人使用由税务局局长批准的通行密码,代替数码证书,在透过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提交报税表时,进行电子认证及藉以符合签署规定。

    现时,各主要类别税项的申报,包括个别人士报税表及物业税报税表,都可以透过政府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在网上提交。此外,纳税人亦可使用电子表格在网上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纳税人在网上提交报税表时,必须使用向认可核证机构申请的数码证书,以确认身份及作出数码签署。《电子交易条例》已就以这两种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而作出的数码签署,提供了法律依据。

    政府发言人表示,修订法例以确立通行密码,目的是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方便,鼓励纳税人透过亘联网提交报税表。税务局仍会继续接受在电子化计划下使用数码证书提交报税表。

    新法例的另外一项修订,是在《税务条例》中,为电话报税提供法律依据,让纳税人有多一种简便快捷的报税途径。

    现时的《税务条例》并无就电话报税作出规定。新法例增订条文,把「报税表」一词的含义,扩大至包括以电话报税方式提交资料,和赋权税务局局长制定可让纳税人以电话提交报税的类别,及有关规定。有关电话报税的详细规定将会藉宪报公告。

    发言人说:「电话报税服务将适用符合资格的个别人士申报薪俸税及物业税的简单个案,原因是基于实际考虑,例如需要控制以电话提交报税表所需的时间于合适的长度。我们估计约有八十万纳税人符合使用新电话报税服务的资格。」

    他补充:「引进通行密码和电话报税,将令市民在报税途径方面有更多选择,有助进一步提高税务局向市民提供服务的效率;同时,税务局亦省却将印制的报税表格上的资料整理和输入部门电脑资料库所需的时间,提高税局的运作效率;实是一举两得的做法。」

    纳税人如有意使用通行密码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必须预先向税务局登记为该局的「电话税务通」用户。然后在系统登记一个自选的通行密码,才可使用有关服务。未登记的纳税人请从速登记,他们可在税务局网页
(https://www.info.gov.hk/ird)下载「电话税务通」的登记表格或经电话传真服务( 2598 6001 )索取。

    修订条例的生效日期将于三月在宪报上刊登。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