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资讯中心 )

香港与泰国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安排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明日(九月七日)前往泰国与泰国外交部长 Dr Kantathi Suphamongkon 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安排的协定。

    这项协定将为在泰国经商的香港投资者确立其税务负担及为他们在业务中所赚取的某些收入节省部分税款。

    这是香港与亚太区经济体系签订的首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亦是政府于一九九八年开始研究与主要贸易伙伴订立全面性协定可行性后签订的第二份协定。香港第一次签署有关的协定是与比利时于 2003 年订立。

    马时亨说:「政府积极与香港的贸易伙伴建立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网络,因为这些协定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更明确稳定的投资环境,及能加强香港与其他经济体系的经济贸易连系。」

    除了与比利时及泰国签订的全面性协定外,政府自一九九八年起亦曾与澳门、越南及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部分成员就避免双重课税进行磋商。政府现正与内地商讨将在一九九八年签订的避免双重课税安排扩展至全面性安排,以提供进一步的税务宽免予香港及内地商人。

2005 年 9 月 6 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 17 时 1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