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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2006 年收入条例草案》明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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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收入条例草案》将于明日(四月十三日)刊宪,以落实在 2006 至 07 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税务宽减建议。

    根据条例草案,政府将修订《税务条例》(第 112 章),以实施两项有关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建议。

    第一项建议是把薪俸税边际税率的第二个、第三个和最高边际税阶的税率各减低一个百分点,即由现时的百分之八、十四及二十,分别减至百分之七、十三及十九。标准税率会维持不变。建议的宽减将惠及薪俸税纳税人及个人入息课税人士,令接近 100 万人,即约四分之三的纳税人受惠。

    第二项建议是将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由七年延长至十年,每年上限为 100,000 元。

    政府发言人说:「对很多人来说,尤其是中产人士,楼宇按揭是家庭一项主要的支出。政府于 1998 至 99 年度推出临时措施,引入了为期五年的薪俸税居所贷款利息扣除的安排,每年上限为 100,000 元,以减轻课税家庭在楼宇按揭支出方面的沉重负担。 2004 至 05 年度财政预算案将扣除期限延长至七年,为所有置业人士提供宽减,以及纾缓不少供楼家庭仍然面对的沉重财政负担。(2001 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将扣减额上限提高至 150,000 元,为期两年,即 2001 至 02 及 2002 至 03 课税年度,以纾缓自置居所人士的经济压力。)」

    「近期按揭利率调升,加重了置业人士的压力。在 1998 至 99 年度或之前置业并由 1998 至 99 年度起持续申请利息扣除的纳税人,其七年扣除期限将于 2004 至 05 课税年度届满。有关建议将扣除期限延长三年至全期十年,最高扣减额维持每年 100,000 元。我们建议由 2005 至 06 课税年度实施这项延长期限措施,以便 1998 至 99 年度起持续申请扣除利息的人士,可以继续无间断地申请有关扣除。」

    在 2006 至 07 年度,约有 400,000 名纳税人受惠于这项居所贷款利息扣除措施,而七年扣除期限已届满或即将届满的 80,000 个纳税家庭会即时受惠。

    减低薪俸税边际税率的建议预计会令政府每年减少 15 亿元的税收。延长居所贷款利息扣除期限的建议,则预计令政府收入在 2006 至 07 年度减少 12 亿元。

    条例草案将于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0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4 时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