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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动议二读《二零零六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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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辩论《二零零六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二零零六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

    二零零二年,政府修订《赌博条例》,以打击境外收受赌注者在香港进行未经批准的活动。二零零三年,政府修订《博彩税条例》,规范足球博彩,以打击香港非法足球赌博活动。今天,政府决定改革赛马博彩税制度,这是自二零零二年以来第三次就合法博彩制度进行的重要改革。

    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更有效地打击非法赛马博彩活动,同时令政府的博彩税收入保持稳定。我们建议修订《博彩税条例》,把赛马博彩税制度,由以投注额收税的制度,改为与足球博彩税制度相若,换言之,是以净投注金收入(即投注额减去派彩)来计算。是次改革可以令马会灵活应变,因应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调整赔率,藉此把投注人士的需求,由非法赌博市场导向认可的途径。我们亦藉此机会强化对赛马博彩的监管机制。

    我们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介绍了改革赛马博彩税制度的建议。我们并在同年六月二十四日出席了委员会召开的特别会议,听取关注团体代表对改革建议的意见。在二零零五年十月,我们就改革建议谘询了足球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并与主要的关注团体会面。

    建议的赛马博彩税制度改革如得到立法会支持,马会估计可以把非法赛马博彩市场现有的部分投注额,导向合法的赛马博彩渠道。

草案内容

    我现在简介一下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

(一)税收基础
    首先,根据新的制度,不论投注方式,税收一律由按投注额征收,改为按净投注金收入(毛利)以单一套的税率征收。新制度为累进边际税阶制度,净投注金收入在 110 亿元或以下的税率为 72.5% ,其后净投注金每增加 10 亿元,税率即上升半个百分点,直至净投注金额达 150 亿元为止,当净投注金超过 150 亿元,超出数额的税率则固定为 75% 。上述税率大致与现时政府税收占马会赛马收益的份额相同。

(二)海外投注的博彩税
    第二,在新制度下,就民政事务局局长指定的海外投注(即合资格投注)征收的博彩税,会有折扣-即不超过就本地投注征收的最低边际税率的 50% 。个别地区的折扣率可因应实际情况相应降低(例如,澳门的合资格投注的折扣率,会定于最低边际税率的 40% ,即毛利的 29%)。

(三)博彩税收入的保证
    第三,为确保政府从赛马博彩得到的收入在最初数年维持稳定,马会需要保证应缴博彩税在实施改革最初三年每年不少于 80 亿元,另加上从合资格投注征收的税款。这项 80 亿元的最低保证,与马会将于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缴交的博彩税相约。我们会在新税制实施两年后进行检讨,评估效果是否理想,以及是否应该继续实施。

(四)向赌输的大额投注者提供回扣
    除上述的建议措施外,我们建议容许马会向赌输的大额投注者提供回扣,以提升马会与非法收受投注者竞争的能力。

强化监管机制的建议措施

    我们亦建议藉此机会强化对赛马博彩的监管机制,使其与合法的足球博彩和奖券活动大概一致。具体建议包括:

(一)把批准举办赛马投注的权力由政务司司长转移给民政事务局局长。

(二)设立有关赛马博彩的发牌制度,使民政事务局局长可藉向某公司发出牌照,批准该公司就赛马的结果或关乎赛马而可能发生的事情,举办固定赔率投注或彩池投注。我们建议只向马会发出赛马博彩牌照。

(三)现时足球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的职能应予以扩大,使其包括就赛马博彩的监管,以及持牌机构遵行牌照条件的情况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我们建议足球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改称为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委员会)。

(四)赛马博彩的运作和监管架构应大致上与足球博彩和奖券相同。具体而言,我们建议认可赛马博彩活动的牌照应加入多项强制条件。这些条件主要的目的在于防止未成年人士参与赌博或市民沉迷赌博,具体内容包括:

    (甲)不得接受十八岁以下人士投注,以及不得容许十八岁以下人士进入其投注场所;
    (乙)不得接受赊账投注或接受以信用卡支付投注金额;
    (丙)不得向未成年人士派发彩金或支付回扣;
    (丁)不得在每天下午四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三十分期间在电视或电台宣传赛马投注活动;在宣传上夸大赢取金钱的机会,或令人以为投注于赛马是收入来源或是克服经济困难的可行方法;或在宣传中以 18 岁以下人士为对象;以及
    (戊)持牌人必须在其投注场所展示告示,提醒投注人士沉迷赌博后果严重,以及介绍为问题赌徒及病态赌徒而设的服务。

(五)我们并建议现时根据《博彩税条例》成立的上诉委员会除受理足球博彩和奖券活动的持牌机构的上诉之外,应就马会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

    我们亦建议订定条文,订明民政事务局局长可在适当时候发出业务守则,这与获批准足球博彩及奖券方面的做法相似。这样,民政事务局局长可以就发牌条件制定详细指引,亦可在发出某项业务守则前,就守则的内容征询委员会的意见。

    我知道有部分议员及关注赌博问题的团体,或会质疑上述改革的必要性和理据,并忧虑改革会引发赛马博彩的新需求。部份人士把赛马博彩投注额下降的原因,归咎于经济逆转、投注者的兴趣由赛马博彩转往足球博彩,甚或马会管理不善,而不是由于非法投注市场的竞争。

    根据政府在二零零五年年底进行的有关香港人赌博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参与赛马博彩的比率的确下降了,但赛马博彩仍是本港其中一项最受欢迎的博彩活动(市民参与率为 25%),显示这方面的需求持续不减。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参与非法赌博的人也同时参与马会的博彩活动。我们需要设立一套妥善的监管制度,使合法赛马博彩可继续有效地吸纳市民对赛马活动的需求,同时可把非法赌博的投注导向认可及受监管的途径。我相信政府今天提出的具体方案,将有助打击非法收受赛马投注活动。

    有些人或会认为建议的改革措施与政府的赌博政策不相符合,例如容许马会提供回扣会助长赌风。我想指出,政府并没有改变一贯的赌博政策,即是把赌博活动局限于少数规范及受监管的途径,这政策的精神是不鼓励赌博,尤其是非法赌博,而规范赛马博彩正正可以贯彻执行这个政策。我们认为提供回扣的建议不会助长赌风,因为只有赌输的大额投注人士才会获得回扣。有关建议反而会有把非法投注导往核准投注途径的效果,从而有助打击非法投注活动。提供回扣可以增加非法外围庄家的风险,从而减低他们相对马会的竞争力。由于我们的政策并非鼓励赌博,整套立法建议、发牌机制、监管制度特别加入了很多配套措施,以便将规范赛马博彩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少。

    我亦注意到调查虽然显示一般市民和青少年参与赛马博彩活动的比率已见下跌,但青少年参与赌博的人数轻微上升。因此,我们藉此机会改革赛马博彩的监管制度,使其大致上与获批准足球博彩活动的监管制度一致。如我之前所言,我们会引入发牌制度,当中包括多项发牌条件(禁止未成年人士参与投注、以赊帐形式投注等),务求尽量减低赌博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我们会加强推行措施预防和处理赌博问题,特别是以未成年青少年及家长为对象的宣传及教育措施。我们计划就赌博问题推出特别的宣传及教育运动,以做好准备,应付例如在二零零六年年中世界杯举行期间可能增加的赌博需求。我们亦同步评估为问题赌徒及病态赌徒而设的两个辅导及治疗中心的服务成效,以便制定长远的服务模式。如有需要,我们会为平和基金寻求更多财政资源,以供上述用途。

    我相信政府今天提出的具体方案,配合警方的持续执法行动,加上为预防和缓减赌博问题而推行的措施,是可以有效地打击非法赌博活动,又可将对赛马博彩的需求纳入正轨,纾缓这些活动所引致的各种社会问题。

    基于以上原因,我希望各位议员支持以及尽快通过《二零零六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多谢各位议员。

200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3 时 4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