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准时递交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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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提醒未递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市民,尽早在六月二日或之前将填妥的报税表交回税务局。独资业务东主则须在八月二日或之前交回。
市民可参阅连同报税表发出的「个别人士报税表指南」,大部份填表的问题可以在指南内找到答案。如需其他资料及协助,请浏览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或致电 187 8022 查询。
除递交文本报税表外,市民亦可透过互联网或音频电话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为向市民提供更称心的服务,税务局今年提升了网上报税系统的功能。除了可直接连系税务局网页,查阅各项免税额及税率外,系统亦增加多项详尽提示及强化多项功能,包括「预填资料」、「估计税款」、「储存资料」及「检视和列印」。去年成功透过互联网或电话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人士,可自动获延期一个月至 7 月 3 日。首年使用电子报税人士,亦可获延期两星期至 6 月 16 日。
发言人说:「市民如未能在报税表发出后一个月内填妥报税表,可立即转用电子方式报税,如在宽限期内办妥,便可免却因逾期交表而受罚。」
要使用「电子报税」服务,市民需要持有数码证书,或登记成为「税务易」通行密码用户。登记手续非常简便,市民可在网上(www.esd.gov.hk)申请或致电 24 小时电话自动登记热线 183 2033 ,输入「税务编号」(该编号已印明在报税表首页)及香港身分证号码,「启动密码」将在 3 个工作天内邮寄往登记人的通讯地址。
税务局网页上设有网上报税示范及有关「电子报税」服务的进一步资料,市民可浏览网页,或致电 187 8011 查询。
完
200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 19 时 2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