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财政司司长出席「扩阔税基与商品及服务税」研讨会的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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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今日(十月二十四日)下午,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出席由明报与有线电视举办的「扩阔税基与商品及服务税」研讨会的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你们好,上星期在立法会通过反对商品及服务税议案后,我指出政府的立场和立法会立场一个最基本的分别,在于我们认为扩阔税基的讨论是必需的,而在谘询期只过了三分一,很多问题都未深入讨论的情况下,正如刚才主持说到,正反的意见很多,但有建设性的意见则稍为欠奉。所以,我们认为立法会无需急于就商品及服务税下定论,以免窒碍市民继续讨论。
因此,今天我很高兴见到大家踊跃出席这个研讨会。在座有立法会议员、专家、学者及众多的学生。我很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学生到来,因为这是公民教育的一课,而商品及服务税或扩阔税基与社会持续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我很欢迎你们出席。你们的出席证明了虽然立法会在上星期通过了反对商品及服务税的议案,市民大众仍然希望继续讨论扩阔税基的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陈婉娴议员虽然在上星期投票反对商品及服务税,今天仍然愿意出席这个研讨会,和大家一起探讨扩阔税基的方法。
我之前曾经提出希望在这次税制改革的谘询中和大家讨论三个「一环扣一环」,缺一不可的问题,即:
(一)目前税基是否太窄,需要扩阔;
(二)商品及服务税是否一个合适的方案;若否,又有什么其他可行方案;
(三)选定方案的详细安排。
继续讨论最佳方案
香港税基狭窄,具体表现在税收集中在三数项直接税,纳税人数目少,中产阶级负担大。此外,政府又非常依赖与物业有关的收入。因此,政府收入随着经济周期大幅波动。当然,商品及服务税亦会随经济周期,有一定的波动,但按照国际经验,这波动幅度较其他直接税的波动相对小。
市民基本上已认同特区税基狭窄这事实。这是我们从多项民意调查,或其他不同渠道以及市民在 1300 份意见书中表达的意见。纵使三大政党反对商品及服务税,他们在上周辩论发言时亦表示同意继续讨论扩阔税基的方法。但是大家对应怎样扩阔税基,目前仍末有共识。因此,在下一阶段的谘询,政府希望和大家研究、探讨最为市民接纳的方案。
其他扩阔税基方案
有不少政党,团体和议员都高呼他们反对商品及服务税,是因为他们希望建立一个公平、公义、能者多付的税制,加强财富再分配的效果。他们希望通过税制改革,将社会上的贫富差距拉近,让弱势社羣分享到更多的社会资源。较近期我们听到的建议包括陈伟业议员建议提高公司利得税率至百分之二十二、工联会则提出引入累进利得税、开征资产增值税、股息税、以代替建议中的商品及服务税。这些建议在现阶段可能缺乏细节,考虑未够全面,例如把公司利得税上调 4.5 个百分点,至百分之二十二,虽然可以增加税收接近 180 亿元,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数目,但此举将会令到香港的利得税率即时超越新加坡的税率,即百分之二十。这些建议是否比商品及服务税更能扩阔税基,又或会否影响香港的竞争力,有待大众商议。
政府定会在谘询期内,和大家客观分析,理性讨论各个方案的优劣。我相信工联会的陈婉娴议员定会乐于为大家进一步阐释工联会的各项扩阔税基建议。政府对大家提出的各种方案持着开放态度,并认为各个方案之间无需要互相排斥。因此,进一步研究、讨论各种方案,将有助大家准确地判断各不同方案的优劣、可行性及市民大众的接受程度,并寻求共识。
拉阔贫富差距?
在上星期立法会辩论中,多名议员批评商品及服务税会拉阔贫富差距,我觉得这个说法比较片面,甚至有误导成分。政府十分关注贫富差距的问题,认为必需正视和加以处理,并应从多角度,不同层次,切切实实地做工作,改善弱势社羣的生活环境和防止跨代贫穷。试想如果实施商品及服务税建议,会拉阔贫富差距,政府又怎会建议给公众考虑呢?事实上,我们在构思扩阔税基方案时的第一个考虑,便是如何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素。
若我们客观地分析建议中的商品及服务税,大家会发现它的税务负担是按市民的购买力分配的。购买力高的人多付税,购买力低的少付。由于购买力高的人,一般来说,收入或财富亦较多,所以付的税项便较多。更重要的是,在商品及服务税下,我们建议为低收入人士提供纾缓措施,包括每年 2000 元现金津贴和 3500 元差饷和水费的扣减。若市民认为这些津贴水平未足够保持低收入家庭的购买力,欢迎大家提出其他建议。此外,若社会普遍认为必需考虑酌量豁免向一些基本消费商品及服务征税,我相信应否、又或如何豁免而不损税基和成效,都是可以探讨和研究的。
全球 130 多个实施了商品及服务税或增值税的地区中,很多都会同时提供多项纾缓措施,以及切合弱势社羣特别需要的公共服务,改善他们的生活质素。在香港,我们亦有相同的构思。因此,我鼓励大家应该将建议的商品及服务税有关的配套纾缓措施及可把部分税收拨作进一步支援弱势社羣这两点一并考虑。
考虑不同税制的原则
国际上研究不同税务方案的优劣时,其实是有一些广被接纳的原则,而由郑慕智先生在 2002 年担任主席研究扩阔税基的委员会,亦参考了这些原则。顾及香港的情况,我认为这些原则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考虑方向:
(一)对纳税人来说,要公平,符合能者多付的原则。税制的设计和配套安排,如补贴等纾缓措施,必需确保经济能力较高的人承担较大的税务责任。任何税制安排不应拉阔贫富差距,亦即能者多付。
(二)对经济发展来说,税制应该明确,可预测并能保持香港的简单低税制。研究任何新税制时,都应参照世界税务潮流和世界上其他竞争者的趋势,不能逆势而行,损害香港的国际竞争力。
(三)对社会发展来说,税制应能有效替政府创造可观和稳定的收入,提供资源,回应社会的挑战和不断增加的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即使经济环境和人口结构起了变化,税制应该仍然有效。
政府在研究商品及服务税方案时,已充分考虑了以上各项原则,我期望议员或其他人士在提出其他方案时,亦应该引用相同的标准,审视所提的方案。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进行谘询约 3 个月以来,我常听到两项对商品及服务税的批评,一是「政府没需要增加收入」,因为灭赤已提早了 3 年达标,为什么仍要增加收入?二是「不知道如何分配收到的额外资源」。我希望在此补充说明。
我们反复讨论过:(一)在人口老化下,医疗和福利开支将会上升;(二)经济一体化和内地迅速发展,对特区政府带来很多机遇,亦有相当的挑战,这些挑战对教育与培训资源带来压力;(三)市民对政府的期望不断增加,如推动经济和就业、改善教育、保护环境、照顾弱势社羣等等。政府认为有需要透过税制改革,提供更稳定收入,让政府有足够能力处理多项长远问题。
若政府成功开征商品及服务税,确会带来额外收入。谘询文件指出,假设商品及服务税率百分之五,每年可为政府带来 300 亿元的额外税收。行政费为 5 亿,这是相当便宜的;在支付各项扣减和低收入家庭津贴后,这里约为 95 亿元,所以共用了 100 亿元。余下额外每年约有 200 亿元可供运用。由于政府预计未来五年收入,已能应付所有已承诺提供的服务,所以打算把这 200 亿元,依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全数回馈市民,其中可以包括减直接税,或增加拨款给市民认为有需要的公共服务。
国际经验显示商品及服务税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少,可以带来更稳定的收入,让政府更容易调拨资源,作出长远承担。此外,由于商品及服务税是按消费额征收,税收不会因为人口老化,工作人口比例减少而收缩,反而会随着消费总额上升而增加。从中长线来看,即使税率保持不变,有关税收总额亦会增长。
结语
各位朋友,扩阔税基有很多不同方案。一个社会的税制安排,应该反映社会对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选择。这次税制改革的谘询,正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让市民一同就心目中政府的角色和怎样建设理想的明日香港,出谋献策。我们期望大家都会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客观分析,理性讨论,为香港的未来,为我们的下一代共同承担,作出最合适的选择。多谢各位。
完
2006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 18 时 5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