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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递交报税表限期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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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七日)提醒未递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市民,应在六月二日或之前将填妥的报税表交回税务局。独资业务东主则须在八月二日或之前交回。

    市民可参阅连同报税表发出的「个别人士报税表指南」,大部分填表的问题可以在指南内找到答案。如需其他资料及协助,请浏览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 或致电 187 8022 查询。

    除递交文本报税表外,市民亦可透过互联网或音频电话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网上报税系统提供多项功能,包括「预填资料」及「估计税款」。税务局已就立法会刚通过有关税务宽免措施的法例,更新了计算税款功能。市民只要经网上报税,便可即时知道经宽免后应缴税款的金额。

    为了鼓励纳税人使用电子报税服务,去年成功透过互联网或电话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人士,可自动获延期一个月至七月三日。首年使用电子报税人士,亦可获延期两星期至六月十六日。

    发言人说:「市民如未能在报税表发出后一个月内填妥报税表可立即转用电子方式报税,如在宽限期内办妥,便可免却因逾期交表而受罚。」

    要使用「电子报税」服务,市民需要持有数码证书,或登记成为「税务易」通行密码用户。登记手续非常简便,市民可在网上(www.esd.gov.hk) 申请或致电 24 小时电话自动登记热线 183 2033,依照随报税表附上的单张所列的程序输入所需资料,「启动密码」将在提出申请后三个工作天内邮寄往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税务局网页上设有网上报税示范及有关「网上报税」服务的进一步资料,市民可浏览网页,或致电 187 8011 查询。

2007 年 5 月 27 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 14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