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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一题:征收股息税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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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千石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答复:

问题:

    前任财政司司长于上月发表了《税制改革公众谘询最后报告》,结论是市民对税基狭窄的缺点已有更深入的认识,但报告没有提出具体的扩阔税基方案。鉴于近年很多大公司在业绩理想的情况下,纷纷向股东派发数以亿元计的股息,而很多大公司的大股东的主要收入来自股息,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不会考虑对大额(例如一亿元或以上的)股息入息征税,以扩阔税基和提供可观的税收;如果会,详情是什么;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复:

主席女士:

    政府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发表了「税制改革」谘询文件。在谘询期间,市民大众普遍认同香港的税基狭窄,并就如何扩阔税基提出了不少意见。因应刘千石议员的提问,我会集中回应有关征收股息税的建议。

    在「税制改革」谘询过程中,市民对应否开征股息税持不同的意见。赞成者认为既然海外很多地方都有向股息收入征税,香港应可效法。不过,反对者则认为开征股息税容易造成企业的收入被双重征税;如要避免双重征税又要有效地防止避税,便须制订繁复的法例和税收抵免机制,但这样做会影响我们的简单税制,不利于香港的长远发展。此外,亦有意见认为股息税未必能为政府带来可观及稳定的收入。根据香港的地域来源征税原则,我们只能对香港公司派发的股息征税,而投资者可选择投资外地的公司,以避缴股息税。股息税收入亦很受经济周期及企业的派息政策影响。一般而言,当经济不景,企业盈利较低时,派息亦会较少。另一方面,即使录得盈利,部分企业亦可能选择作再投资而不派发股息。无论建议向所有股息收入征税或只向大额股息收入征税,均须顾及上述正反两方面的考虑。

    虽然透过这次「税制改革」公众谘询,市民普遍对税基狭窄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亦认同这问题须要解决;但对于应采纳哪种扩阔税基的方案,包括应否开征股息税,市民并没有明显的倾向和主流意见。由于每开征一项新税,都可能对市民大众的生活或香港的营商环境带来重大及长远的影响,因此我们须要就有关建议作出深入讨论。

    正如我们在《税制改革公众谘询最后报告》所述,政府会继续研究各种扩阔税基的方案,并会充分考虑市民在是次谘询所提出的意见。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就其中一些较可行的方案再谘询公众。

2007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4 时 50 分